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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3
浏览量:10674

事项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

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

3.《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

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标准。

申请条件:对符合下列条件,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拟建工业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拟建信息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3.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办理材料:营业执照或预核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申请表

办理地点:台前县综合办公楼工信局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10个工作

联系电话:0393-2233969

办理流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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