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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3
浏览量:10710

事项名称:购买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审批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河南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主要职责》豫财办购[2005]20号文件第五条:审批采购人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3、《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自收到采购申请15日内作出答复

申请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2.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办理材料: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3份;

2、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3、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3份 ;

4、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3份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办理流程:购买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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