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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4
浏览量:12198

事项名称: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发改委立项文件、纳税企业减免申请书、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材料:《河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或《河南省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直接批复到用地单位的土地管理部门批文;占地项目平面图;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8507738

办理流程: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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