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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减免审批(家庭唯一住房减免)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4
浏览量:12382

事项名称:契税减免审批(家庭唯一住房减免)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豫财办农税〔200515号、濮政文〔2005215

申请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1.0;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经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开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办理材料:1、增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民政部门单身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存量房。房屋买卖契约、原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手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民政部门单身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即时审批

联系电话:0393-8507738

办理流程:契税减免审批(家庭唯一住房减免)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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