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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5〕62号关于严格控制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5-09-16
浏览量:8521

孙口镇、城关镇、打渔陈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以下简称调蓄工程)顺利建设,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现就严格控制调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工程区和管理区两部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严禁植树和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圈厩以及开挖坑塘等。对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除按违章建筑处理外,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调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均控制在不超过当地2014年水平。对未经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批准而自行迁入的人口,不予搬迁安置。

三、孙口镇、城关镇、打渔陈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迁入人口和强行在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乱占、乱建、擅自开发土地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严肃查处。

四、县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在规划建设项目时要避开调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无法避开并对工程有影响的,要会同工程建设部门协商处理,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调蓄工程施工单位与所在乡(镇)、行政村及村民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在服务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依法依规逐级向上反映。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工程建设。

 

 附件: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规划范围

                                2015912


 

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规划范围

乡(镇)

行政村

   

孙口镇

 

东关路村

 

范围一:S101以南,凤台大道东段以北,经二路以东,西影唐至临黄堤路以西,面积约8600亩。

范围二:西影堂村以南,影堂干渠以北,西影唐至临黄堤路以东,东影堂村以西,面积约520亩。

 

 

 

 

 

郭庄村

西影塘前街

西影塘西街

西影塘后街

打渔陈镇

东仝村

刘街村

城关镇

 东徐岭村

 西徐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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