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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5〕76号关于同意调整2015年度台前县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5-11-21
浏览量:7515

县卫生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调整村卫生室建设地点的请示》(台卫〔201590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将2013年批复的孙口镇古贤桥村、孙口镇司庄村改为孙口镇代庄村、马楼镇吴楼村。由2014年批复的马楼镇苗庄村、马楼镇毛河村建设调整为马楼镇胡庄村、马楼镇后赵村;侯庙镇兰赵村调整为侯庙镇李庄村。

二、       你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好调整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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