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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5〕81号关于同意委托县水利局成立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建设管理局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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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台前县水利局关于要求成立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建设管理局的请示》(台水〔2015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同意委托你局成立“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建设管理局”,作为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工程的项目法人,下设综合科、工程科、质检科、财务科、安全科、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等工作。

你局要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强化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竣工验收后,该工程建设管理局自动撤销。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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