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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2016〕10号关于印发台前县人民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6-05-17
浏览量:105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人民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53


台前县人民政府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确保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政府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府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上党课活动和一次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活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政府系统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3.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三严三实”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组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每年对政府系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县委报告。支持和保障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政府系统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督促“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导向,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重点解决能下的问题。切实发挥党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作用,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开展家风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5.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政府系统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年度反复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政府系统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责任

(一)县长  王俊海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政府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每年对政府系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县委报告。全力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4.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下属部门,亲自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于发现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

5.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政府系统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年度反复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政府系统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志华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参加县委统一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指导。

2.加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与分管部门主要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廉政教育,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分管部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指导,利用身边正反典型,宣传推介勤廉先进事迹,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确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两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4.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年底前将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向县委、政府党组进行汇报。

5.协助县长推进县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督促分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的动态监管,规范收支流程、操作规程,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督促分管部门对项目审批、税收征管等重点廉政风险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6.推进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纪问责。

7.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8.承担上级部门、县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三)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树栓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县委民主生活会、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好协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协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协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协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协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协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年对协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协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开展家风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协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协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协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年底将协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面报告县委主要负责人。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四)副县长  田青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认真传达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指导好联系乡镇的换届工作。指导好分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分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主要县政府负责人报告。深入治理文化广电旅游、民政救灾、民族宗教、保险等方面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部门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开展家风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分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年底将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面报告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五)副县长   

1.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及时向党组负责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2.加强思想宣传教育,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每年讲授党课一次以上,主持分管部门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一次以上,听取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两次以上,在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及时召开廉政恳谈会,开展警示教育。

3.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指导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针对巡视机构、纪检机关、审计部门、干部群众等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到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中央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4.落实以上率下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

(六)副县长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认真传达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指导好联系乡镇的换届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好分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分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国土资源、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公路“三乱”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部门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开展家风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分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年底将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面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七)副县长  王小鹏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认真传达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指导好联系乡镇的换届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好分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分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分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年底将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面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八)党组成员  贺怀山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认真传达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指导好联系乡镇的换届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好分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注重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分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部门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督促分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年底将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面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九)党组成员  梁久虎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认真传达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指导好联系乡镇的换届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分管部门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政治纪律报告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2.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加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主持一次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廉政专题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重大节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传达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分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分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管理,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乱摊派,监管好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并督促分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全年至少听取两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县政府党组报告;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督促分管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党组和党组负责人报告履行个人廉政自律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县政府党组、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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