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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16〕71号关于调整台前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6-08-02
浏览量:130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俊海(县长)

副主任:李志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田青松(副县长)

王小鹏(副县长)

贺怀山(县政府党组成员)

梁久虎(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汪长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久营(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闫继海(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侯召芳(县人社局局长)

白天恩(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延勤(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汪玉光(县委编办主任)

刘元林(县发改委主任)

赵明启(县教体局局长)

陈  峰(县工信科技委主任)

张鲁海(县财政局局长)

张  栋(县国土局局长)

付山寅(县环保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孟  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玉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召秀(县公路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张传慧(县农牧局局长)

张海涛(县林业局局长)

王金春(县商务局局长)

赵兴波(县卫计委主任)

高绍青(县审计局局长)

孙继芳(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李  平(县统计局局长)

宋来艳(县安监局局长)

郭  宁(县气象局局长)

张汉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徐继全(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辛忠义(国网台前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效军(县人行行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付山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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