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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7〕1号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01-15
浏览量:6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省公安厅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以及《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濮阳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过硬;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致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政府主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镇)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二是成立专门组织。全县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乡(镇)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由1至2名民警及2至5名辅警,建立交管警务室,兼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站要由村委会干部担任劝导员,负责对本村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根据行政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劝导站选址,配备1至3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保障工作装备和资金。各乡(镇)政府要为“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工作情况。

(三)定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由乡(镇)“交管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重点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濮阳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濮阳市公安局关于深化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建立台帐;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并动员其办牌办证。

(四)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公安、公路、交通、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明细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交通设施,消除道路桥梁等安全隐患。

(五)积极推动农村校车安全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或提供校车服务。在过渡时期内无论是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校车,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抓紧审批,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幼儿的乘车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排查和监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合理设置校车通行线路,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

(六)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要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由公安交警部门为农村派出所提供宣传资料,组织驻村民警结合农村警务工作进村入户,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七)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考评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实施考评考核,并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解决主要问题,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村庄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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