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09〕3号台前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 年度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的决定
2008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坚持“以工兴县”战略,高度重视“三农”,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与县政府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决定授予清水河乡人民政府等3个乡(镇)、县财政局等13个县直单位为2008年度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加压奋进,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2009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分类名单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附 件
2008 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分类名单
一、优胜单位
(一)乡(镇)(3个)
清水河乡人民政府、马楼乡人民政府、侯庙镇人民政府
(二)县直部门(13个)
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统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完成单位
(一)乡(镇)(6个)
打渔陈乡人民政府、孙口乡人民政府、城关镇人民政府、夹河乡人民政府、吴坝乡人民政府、后方乡人民政府
(二)县直部门(49个)
县供电局、县卫生局、县国家税务局、县教育局、中国移动台前县分公司、县公路局、县监察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农业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台前县支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价格管理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河务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人事局、县公安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前县支行、县司法局、县人民医院、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县邮政局、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局、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县审计局、中国建设银行台前县支行、县轻工业总公司、县气象局、县第一高级中学、中国人保财险台前县支公司、中国联通台前县分公司、县医药公司、县新华书店、县盐业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台前县支行、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商业总公司、中国人寿台前县支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台前县支行
主题词:目标管理 表彰 决定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4 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