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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7〕17号关于印发台前县人民政府领导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05-29
浏览量:579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人民政府领导协作配合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3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领导协作配合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协作配合,保证县政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县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长公出期间,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工作。县长、常务副县长同时公出期间,由县长按县政府领导排序委托相应县政府领导统筹协调县政府工作。对于重大事项,受委托县政府领导要及时向县长报告。县长返回后,及时向县长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   建立县政府领导协作小组。第一组:李志华、王小鹏、贺怀山;第二组:郭丽君、魏志峰、梁久虎;第三组:赵现骄、魏剑锋。 

第四条   县政府领导公出时,由同组县政府领导代为参加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同组县政府领导同时公出时,按循环顺序由下一组县政府领导接替。 

第五条   县政府领导之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第六条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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