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政办〔2017〕32号关于成立台前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07-26
浏览量:646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2017年我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为进一步加强对免费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汪长海(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刘久营(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兰英(县妇联主席)

李洪霞(县发改委副主任)

郭焕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财税监督检查办主任)

宋玉山(县卫计委副主任)

李 伟(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仝 君(县妇联主任科员)              

      甘小玉(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郭 霞(县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刘庆山(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姜 磊(县卫计委基妇股负责人)

李银平(县残联康复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仝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确定全县开展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3.指导各乡(镇)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和我县有关筛查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确定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4.组建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审议筛查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5.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6.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7.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