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7〕4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台前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3日
台前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党代会、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分月度、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每季度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县统计局牵头落实)
3.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委、县财政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围绕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委、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县乡要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工商质监局、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督导各乡(镇)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委农办、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对国家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做好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县扶贫办、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县环保局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落实)落实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县食药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落实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县金融办、县人行、县财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乡(镇)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县住建局、县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16〕92号)有关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乡(镇)党政办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要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牵头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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