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7〕25号关于促进羽绒及服饰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为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按照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推动我县羽绒及服饰产业做强做优,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按照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积极推动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成立羽绒及服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重点羽绒及服饰生产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凡在台前县设立的产业基金,原则上要把台前县羽绒及服饰产业链项目发展和企业融资列入支持范围。
2、设立主导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由县财政每年列支主导产业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羽绒及服饰产业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主要用于羽绒及服饰产业链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3、积极发展鹅鸭养殖业。发挥我县水草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建设鹅鸭基地和绿色养殖带,打造台前绿色环保原毛品牌,保证原毛原料供应。将鹅鸭养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对规模养殖场给予扶贫贷款和贴息,对参加养殖保险的给予50%的养殖保险费补助。
4、支持招大引强。根据延链、强链、补链的要求,重点引进羽绒制品及服饰加工、鹅鸭养殖屠宰加工等重大建设项目,并实行更加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
5、支持企业扩能提质。对现有羽绒及服饰行业新上技改、扩建项目的重点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5%进行奖励;对规下升为规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对规上升为大型企业的奖励30万元。
6、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品牌创建。鼓励羽绒、服饰企业组建和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获得市级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的奖励40万元。鼓励发明创造,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企业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专利且应用良好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购买专利且应用较好的,按购买和使用专利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对获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际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
7、加大税收贡献奖励。对羽绒及服饰企业纳税额超500万元且增长15%以上形成地方财政收入的部分,按20%进行奖励。对年度纳税额首次超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8、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羽绒及服饰企业除享受县委、县政府有关上市融资优惠政策外,对成功在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额外再分别一次性追加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9、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部门增加企业贷款,各金融部门对羽绒及服饰企业贷款增幅在高于总贷款增幅的前提下,按年度对羽绒及服饰企业新增贷款额的1‰奖励。县财政设立银行转贷、助保贷、风险补偿基金,优先用于支持羽绒及服饰企业银行贷款。实行企业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分拆登记制度,方便企业多渠道贷款;加强诚信体制建设,鼓励银行开展信用贷款业务,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拓展产业融资渠道,鼓励内外投融资公司和社会资本投资羽绒及服饰产业链项目。
10、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举办博览会、展销会活动,重点办好台前县羽绒博览会,推进对外交流和产销对接,对其会费给予适当补偿;引导和组织羽绒及服饰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对其支付的摊位费、会费给予30%的补助;支持羽绒及服饰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对其电商交易额减免营业税。将羽绒及服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
11、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和技能培训。支持羽绒及服饰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和联合,对成效显著的,对其支付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企业引进的专家和高级技术人才每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由政府出资,每年举办1-2期羽绒及服饰产业管理技能专题培训会。
12、优先申报上级各项扶持资金和基金。对羽绒及服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产业振兴、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基金,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二、营造羽绒及服饰产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1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上限执行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借鉴外县经验,羽绒产品适用税率执行濮阳最低标准。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
14、加强羽绒服饰园区和服务平台建设。搞好羽绒服饰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供水、供气、供暖、排水、污泥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园区功能。建立台前羽绒云和羽绒馆,搞好企业推介和产品展示,进一步提升台前羽绒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设和完善检疫、检测中心,不断提升检疫、检测技术水平和可信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需要扩建羽绒园区污水处理厂,实现水洗羽绒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15、优化发展环境。对新上工业项目用地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厂区改造、厂房加层、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经济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协调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企业各类纠纷。进一步优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哄抢、抢劫企业财产和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行参与施工及干扰施工、聚众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限产,禁止重复、多头检查,确保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三、加强组织协调服务
16、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县羽绒及服饰产业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建立羽绒及服饰产业月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处理羽绒及服饰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发挥羽绒及服饰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搞好行业自律、协调协作联系沟通等工作,对其活动和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17、搞好企业服务。及时发布政策、市场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产业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定期调度研究,及时发现产业和重点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处理解决。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企业挂职锻炼,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确保政策落实不棚架、不走样,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的严格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