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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7〕6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开展保险就业扶贫工作

来源:县政府办2017-10-20
浏览量:776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开展保险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1日

台前县开展保险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保险金融扶贫作用,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原农险作为河南省第一家保险法人机构,首创了“保险就业扶贫”模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险就业扶贫,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保险行业业务优势,发挥中原农险“保险就业扶贫”带动作用,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全县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全县实现按期脱贫。

二、工作内容

(一)支持并配合中原农险在全县开展种植险承保工作,全县种植险承保面积不低于当季农作物的95%。

(二)中原农险根据承保业务量大小,聘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员为公司的农险协助协保员或农险宣传员,帮助其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具体为:按脱贫收入标准3026元计算,全县小麦、花生、大豆、玉米等农作物承保面积达到95%以上,可吸纳300名贫困人员就业,带动其脱贫。吸纳就业的贫困人员为:在承保区域范围内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年龄在18一60周岁之间,具有基本行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承保、核算安排贫困就业人员。

三、操作程序

(一)调查摸底

承保开始前,由中原农险会同县农牧、扶贫等部门,摸清全县小麦、花生、大豆种植底数和贫困人员相关情况,做好保险就业扶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承保

中原农险会同乡镇开展种植承保,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到能保尽保。中原农险在操作程序上要坚持依法合规,同时要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农户。乡镇要在人员安排、承保组织上搞好配合,加快承保进度。

(三)扶贫就业

各乡镇和中原农险可协商,于承保开始前对本乡镇承保面积进行预估,根据预估面积安排适当数量的贫困人员预先就业。就业人员数量以小麦、花生、大豆等农作物承保面积计算为准。

四、组织领导

(一)职责分工

保险就业扶贫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日常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中原农险台前县支公司和各乡镇负责具体落实,县农牧、财政等部门为配合单位。具体分工为:

县扶贫办:负责保险就业扶贫工作的全面落实。搞好日常协调,保证各乡镇、中原农险及县直相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工作运行顺畅。监督各乡镇、中原农险及其它县直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各乡镇:积极做好动员工作,根据群众自愿原则,配合中原农险开展好种植险承保工作,力争做到全保;会同中原农险落实好应聘贫困人员就业事宜,做好本乡镇保险就业扶贫工作。

中原农险:在县直相关部门配合下,积极主动与各乡镇对接,会同各乡镇全力开展好小麦、花生等农作物的承保工作;根据各乡镇种植作物投保情况,落实好相应贫困人员就业事宜。

农牧局:配合中原农险及各乡镇搞好农业种植情况调查摸底,做好种植作物承保、就业扶贫期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财政局:配合中原农险及各乡镇搞好农业种植情况调查摸底,做好种植作物承保期间的数据统计和政策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做好种植作物承保、就业扶贫期间的其它协调配合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险就业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其它扶贫工作一并安排,一同检查。

2.日常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扶贫办明确一名副职专抓,安排具体负责人员,全程做好牵头协调。

3.各乡镇要指派一名副职分管,在乡镇、村委配备得力工作人员,全程组织好、配合好,落实好。县直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副职分管,并指派具体联络人员。

4.中原农险要投入主要精力,合理分配人员,全程组织好、开展好种植险承保,及时、顺利地安排好扶贫就业人员,定期向县政府做好汇报。

5.此项工作纳入县扶贫考核范畴一并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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