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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农业产业扶贫政策

来源:县政府办2019-01-26
浏览量:8190

我县贫困户可享受的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共有以下三项:

一、政府安排打工就业政策

通过乡镇政府统一安排,让贫困户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到县政府认定的种植、养殖、加工龙头企业、种养专业合作社等带贫企业打工。对贫困户的具体要求是一般收入可靠,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年工作7个月以上,年收入不低于10500元。

二、自主创业奖励政策

1.自主创业奖励的范围:发展规模化养殖、种植(林果、蔬菜、花卉)等特色农业,脱贫后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2.奖励的标准:一次性奖励8000元。

3.奖励实施程序:自主创业贫困户填写申请表,提交自主创业项目内容,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报乡镇政府,经审核合格报县农业畜牧部门。创业脱贫的贫困户,经县精准扶贫办公室认定评估,年收入达到脱贫标准的,拨付奖励资金。

三、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1.土地流转奖补的对象:贫困户承包土地流转给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政府奖励补助。

2.奖励的标准:县财政每年每亩奖励200元。

3.奖补实施的程序:申报土地流转的贫困户填写《台前县贫困户流出土地给带贫企业登记表》,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政府,经考察审核后报县农业畜牧部门,县农业畜牧部门认定合格,公示后,兑现奖补资金。

联系人:王晓峰

咨询电话:0393-2211241

13939310149

台前县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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