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台前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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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7〕5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台前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发布。
环保部门依法进行环境监管,每年要对重点监管企业至少开展1次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参考。环保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同时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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