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信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台前县光伏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8-05-28
浏览量:11613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台前县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同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将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140KW打渔陈分布式光伏电站、119KW林楼分布式光伏电站、133KW西街分布式光伏电站、133KW前街分布式光伏电站、200KW代庄分布式光伏电站5个村级电站进行了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自查方案

为做好自查工作,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同供电公司召开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协调会。各单位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组建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小组进行自查。

(一)自查时间

2015年5月25日-5月30日

(二)自查方式和内容

根据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方案要求,主要通过资料查阅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核查。对5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村级电站,按照电站申报、备案、建设、贫困户数关联、补助目录申报等6项核查重点逐一进行核查。

二、问题核查情况

(一)是否存在将集中电站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申报。

工作小组核查项目备案文件,并进行实地查看,5个电站均为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在供电公司独立备案,建设情况和备案信息一致,不存在集中电站拆分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发电户号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项目。

工作小组对照纳入的5个电站发电户号,通过供电公司系统逐一进核查,并进行实地查看,5个电站信息真实、准确,未发现不电户号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项目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

电站关联贫困户数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1047号)要求,村级光伏电站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7千瓦的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每户对应7千瓦确定带贫人数。带贫名单由各乡镇汇总上报至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审核把关,通过查阅项目备案材料、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子系统比对,结合5个电站容量,共对应贫困户104户。台前县没有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项目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至第六批补助目录项目再次申报。

2016年6月台前县开始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截止2017年6月30日,台前县共完成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79个,通过项目备案资料核查,台前县只参与了第七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申报,没有参与第一批至第六批的申报,不存在项目重复申报问题。

(五)是否存在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

台前县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建设,均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备案,并按申报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通过项目备案资料与实地建设情况进行比对核查。5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电站未出现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

工作小组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子系统录入数据,对5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村级电站关联的104户贫困户,通过入户走访,逐一核查信息,经核查,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一致。

台前县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阅、入户调查5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的村级电站,未发现违规建设、重复申报、代替申报、超规模建设、虚增关联贫困户数和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问题。

附件:台前县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明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