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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8-12-16
浏览量:7491
王志乐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学龄前儿童教育’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台前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2013年以来已建成关爱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正在建设的有打渔陈镇中心幼儿园、孙口镇实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2018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建设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夹河乡安置区幼儿园、打渔陈镇张庙幼儿园两所幼儿园。目前各乡镇均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缓解了各乡镇幼儿上学难的问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逐年提高。教体局加大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幼儿教育向普惠性方向发展,通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发展,提高全县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普及率,较好地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尽可能方便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我县农民工随迁子女包括学龄前儿童凡符合政策要求的均可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为提升我县幼儿园办园水平,县教体局通过“国培”“省培”对获得办园资格证的幼儿园开展园长和教师培训。每年集中培训150人,培训时间2周;置换培训20人,培训时间2个月;全员参加网络培训,培训120学时。通过一系列培训活动,幼儿园园长管理水平和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县目前确有一些民办幼儿园存在基础设施简陋、条件较差、师资短缺问题,这些幼儿园均为无办园资格证的非法幼儿园。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濮教〔2014〕7号)文件要求,县教体局规范幼儿园审批程序和办学招生行为,并加强督导检查,民办幼儿园需取得办园资格后才能招生,各乡(镇)要积极排查非法培训托管机构,对无证民办幼儿园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查处、清理整顿,严格准入制度和幼儿园年审制度,对不符合办园条件和办园不力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整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批,已开办的限期整,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在每年对全县幼儿园的年检过程中严格把关,杜绝走过场。定期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以促进其发展。

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包括学龄前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留守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2018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0393-2211322         联系人:臧喜增               

抄送:县人大信访联络科(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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