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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8-12-16
浏览量:7619
徐广宽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明显低于县城”问题

目前我县大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与县城区学校还存在一定差距,但由于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这种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近几年,上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县级财政投入逐年增多,加之我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提升。自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5亿元,对全县5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提升改造,建设了一批高标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运动场项目,并配备了计算机、一体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仪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在经费拨付方面,严格按照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100人核算,2018年,拨付乡镇各中小学经费2847万元,确保了全县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近年来,农村学校校容校貌也有了明显变化,为教师和学生们提供了更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生活环境较为艰苦”问题

代表提到“农村教师工作生活环境艰苦”问题,充分体现了代表作为民意代言人的强烈责任感和正直、务实精神。台前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自2014年开始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所有在编在岗的乡村教师都能享受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按教龄每人200-300元不等)也已落实,滩区教师每人每月另加补助200元。偏远学校建设了教师周转宿舍,方便教师食宿。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编教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予以倾斜。培训方面也对乡村教师尽量倾斜,包括继续教育、国培、省培、市培等各类外出培训以及专家引领的现场会都积极安排乡村教师深入参与,保障乡村教师的参与面和参与度。通过以上各种培训学习的组织,既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又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为长期地更好地服务乡村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根据农村现在的发展开一些符合农村学生需要的特色教学”建议

我们将要求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上好劳动实践课,既训练学生的劳动技能,还能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

至于代表提到的“在退休年龄方面享受适当优惠政策”,由于国家在公务人员退休年龄方面有男60岁、女55岁的明文规定,县教体局无擅自改变权限。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尽力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2018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0393-2211322         联系人:臧喜增               

抄送:县人大信访联络科(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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