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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县政府办2019-08-21
浏览量:13266

2019613日,生态环境部对濮阳进行了约谈,指出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一定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整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专项治理上下功夫,着力在源头防控上下功夫,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统筹抓好问题整改、生态保护、产业转型,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整改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对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的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和自身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跟踪督查,办结销号,做到措施精准、整改到位。

——全面落实责任。压实县、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层层抓落实,动真碰硬,合力攻坚,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注重统筹推进。把问题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台前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系统谋划、全面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效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科学系统抓整改,剖析成因,因症施策,立足当前狠抓问题整改,着眼长远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健全长效机制“双管齐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整改目标

——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办结;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确定节点目标,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力争实现全县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10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63.29%以上。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构建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督导检查、考核奖惩、追责问效全链条推进机制,实现全过程、无缝隙、零容忍监管,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四、整改措施

针对生态环境部约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馈的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协调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重点任务未完成等突出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保持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教育引导全县领导干部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四个一”的战略地位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从主观上剖析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坚决克服自满松懈,主动作为,强力攻坚。各乡(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会议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实行县政府污染防治攻坚周调度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二)健全推进机制,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认真执行《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参照执行《濮阳市城区高污染机动车管控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濮阳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辆管理细则》《濮阳市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控制油品质量暂行办法》《濮阳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濮阳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施办法(试行)》《台前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工作文件和重型柴油车、县城区机动车绕行、限行方案,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严格考核奖惩机制。为解决部门推诿扯皮,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专门制定《台前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厘清夯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违规问题县直部门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台前县乡镇大气污染防治督察(查)发现问题量化问责办法》,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每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排名,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建立督察问效机制。为切实解决督导检查不够到位问题,成立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督导问效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营商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并设立专职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深入一线对乡(镇)、部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效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三)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治理。认真开展VOCs、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非电行业提标、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业深度治理等“六大治理”行动。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在扬尘治理实现“六个百分百”基础上,达到“八个百分百”,增加监控安装联网100%、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100%达标。规范全县渣土车管理,经批准运营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上牌并安装定位装置。将每周五定为“全民集中清洁日”,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城市家具”大清洗、市容环境大清理、单位庭院大扫除。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对餐饮企业和重点区域居民小区楼层烟道,通过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抓好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持续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贴标,建立动态数据库和监控平台,全面掌控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严控油品质量。深入开展油品质量检查,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四)标本兼治谋长远,推动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优化产业结构。配合市聘专家团队,对全县化工企业重新进行“红黄蓝绿”标识认定,“红牌”企业立即拆除,“黄牌”企业限期搬迁入园,“蓝牌”企业升级改造。对涉气企业逐一把脉问诊,找准病灶,一企一策,靶向治理,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源头污染。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全县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冬病夏治”,完成年内“双替代”工程目标(1.65万户)。压减煤炭消费,今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7万吨以内。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增公交车、出租车须为新能源车辆。做好城区4.5吨以上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车辆、黄标车、老旧车、农用车禁行工作。优化用地结构。加强规划引导,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结合“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加快推进退城入园步伐,逐步改变工业围城状况。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捆使用各类资金,增加污染防治投入。打造智慧环保,整合数字化城管平台、“满天星”、“蓝天卫士”、建设工程监管平台等现有资源,在全县乡(镇)设立环保监测站点,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市县乡联网的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任务。对所有涉VOCs企业、施工工地、大型餐饮企业、商砼站等实行在线联网监控,实现监测监管全覆盖。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乡(镇)组建环保工作站,建设专职网格员队伍,配齐配强监管设备,建立“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新型环保监管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台前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对反馈的每一项问题,由县级领导牵头,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县政府副县长在分管职责范围内,负责推动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反馈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单位是牵头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主管县政府副县长负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察督办。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督导问效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标准,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每周用半天时间督导暗访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一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与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分析研究污染原因,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部约谈指出的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进行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提高问责层级,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从重从严,决不姑息。

(五)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行动自觉。实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进度。实行举报有奖,发动群众举报问题,把查实问题数作为对责任单位的问责依据。发挥环保监督员、社会志愿者作用,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

 

附件:台前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

      任务清单


附 件

 

台前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清单

 

生态环境部约谈濮阳反馈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整改任务共6类、33项,其中涉及台前县的问题共5类、23项。

一、空气质量严重恶化

1.台前县未完成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182019年秋冬季PM2.5PM10、氮氧化物、臭氧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上升29.8%12.6%6.38%2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21天。

整改目标: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坚决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和20192020年秋冬防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1)加强统筹调度,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污染防治攻坚重大问题;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县长每周召开一次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县攻坚办加强日常调度,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2)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好9个专项政策,集中开展高污染机动车治理、建筑施工及商砼站扬尘防控、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县城建成区餐饮油烟防治、普通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渣土车运输管理等专项治理行动。(3)厘清压实责任,根据《台前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重新梳理,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4)严格考核奖惩,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体系,年底根据环保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县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指标落后的乡(镇)、县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严肃问责。每月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约谈问责。(5)及早谋划安排,切实编制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责任领导:常奇民、王俊海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2.城市管理部门未能对全县渣土车进行有效管控。

整改目标:摸清底数,严格监管,全面实现渣土车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1)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渣土车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管理。(2)落实好《濮阳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辆管理细则》,制定相应办法,严格管控全县渣土车。(3)严格市场准入,所有渣土车纳入公司规范化运营,全面落实“三项准入”(渣土车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准入)和“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制度。(4)建立渣土车监控平台,全县渣土车于8月底前全部安装定位装置,实现动态监管。(5)按照《濮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考核记分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分,采取书面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取消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等措施,压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主的主体责任,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6)组建渣土车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值守、不定点巡查等措施,夜查晨查,严厉打击不合规渣土车。对“黑渣土车”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处罚一辆,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强制报废,并落实“三方惩处”(建设方、施工方、运输方)。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禁放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力,2019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县多次出现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重污染过程,甚至持续出现爆表,引起社会关注。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台前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3)加强源头管控,在治安卡点及国省交通干道开展流动稽查活动,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4)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重罚。(5)加强督导问责,强化重点时段特别是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的管控,组织高密度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工作不严不实

4.县扬尘办未按规定对各乡(镇)及部门工作开展考核奖惩,省级环保督察201811月抽查濮阳市65个点位,发现49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目标:(1)健全乡(镇)、行业部门扬尘污染防控考核奖惩制度。(2)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三员”驻场管理等制度,实现建设工地全覆盖、无遗漏。(3)加强城市道路清扫,做好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保洁,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专项管控制度,实行行业网格化监管,压实责任、务求实效。(2)强化监管措施,对建筑工地、商砼站加装在线联网监测设备,做到实时监控全覆盖。(3)实行日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年度综合考评,县、乡联动,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4)实施“路长制”“夜间冲洗”“四好农村路”评选等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全民洗城,加大主次干道的路面和城区公园、绿地、雕塑、市政公用设施清扫保洁力度。(5)县住建、城管、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工地扬尘污染工作实施全面监管,量化问责。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扬尘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河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双替代”)工作不扎实,方法简单、管控不力,散煤复烧严重。

整改目标:2019年供暖季前完成年内“双替代”工程目标1.65万户;推进燃气管网覆盖工程,努力实现“双替代”村庄管道天然气“村村通”;切实解决“双替代”区域燃煤复烧问题。

整改措施:(1)优化技术路线。指导乡(镇)更多采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冷暖空调、燃气壁挂炉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从根本上为群众节省取暖费用。(2)积极落实电价优惠政策。督促台前供电公司将“电代煤”用户全部纳入清洁取暖电价集中打包交易范围;在遵从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指导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双替代”家庭集中申报峰谷电价,让群众最大限度享受优惠电价。(3)加大宣传力度。从10月份开始,以“双替代”区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双替代”政策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双替代”工作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引导群众转变取暖观念和取暖方式;督促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开展供暖季期间电价、气价优惠政策宣传,让群众切身感知政策福利。(4)努力实施“双替代”区域通气工程。制定实施方案,督导乡(镇)努力推进“双替代”村庄燃气管网建设,实现管道天然气“村村通”,切实解决群众替代燃煤后的清洁炊事问题。(5)强化燃煤源头整治。加大燃煤流通核查力度,封堵向“双替代”村庄销售燃煤的渠道,打击生产销售燃煤行为;建立县、乡、村三级燃煤复烧管控包干责任制,设置专职燃煤复烧管控联络员,排查辖区内储存燃煤等行为;开展县、乡、村三级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对“双替代”用户仍购买、储存、使用燃煤的,予以收缴,并对乡镇、村相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责任领导:刘锐、赵现骄、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信科技局、台前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1115日前。

6.在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及年度治理任务时未按国家要求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治理工作出现盲区。

整改目标:统筹做好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消除工作盲区。

整改措施:(1)制定全县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治理标准、治理要求。(2)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发改、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组成专门班子,组织各乡(镇)对农业大棚、畜禽舍进行拉网式排查。(3)对排查出的燃煤设施和散煤进行清除,引导业主使用新型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煤。(4)依法严格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责任领导:闫纪海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商务部门未按要求统筹开展在用货车油品抽测工作。

整改目标: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开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环节油品抽检抽测。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濮阳市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控制油品质量暂行办法》,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查处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县商务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县域内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成品油现象,推动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赵现骄、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8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未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按照《濮阳市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2)对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企业的炉窑,建立管理清单。(3)加大工业炉窑淘汰力度,淘汰全县范围内所有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4)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对所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推进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生物质电厂供热等进行替代。(5)建设工业炉窑在线监测设施。以煤(煤矸石、粉煤灰)、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窑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6)对纳入改造清单的5家企业炉窑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到位,取得实效。9月底前未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的企业,全部实行停产整改。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9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未完成砖瓦行业深度治理。

整改目标:完成全县砖瓦行业深度治理。

整改措施:(1)落实《2019年濮阳市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治理标准、治理要求。(2)对砖瓦窑行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砖瓦窑行业深度治理项目企业清单》,对于除尘、脱硫、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齐全并能够达标排放的允许生产,对于设施陈旧、污染严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轮窑等落后砖瓦窑实施改造,20199月底前,严格按照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完成深度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未完成深度治理的砖瓦窑企业,全部停工整改。(3)全县所有砖瓦窑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4)持续加强砖瓦窑行业日常监管,建立砖瓦窑企业管理档案,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秋冬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该停产的砖瓦窑企业坚决停产到位,对违规生产的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四、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102018年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涉气企业仅有44家,不及实际数量一半。

整改目标:全面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制度,做到应纳尽纳;应急减排措施实现“一企一策”,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实施“精准管控”,落实应急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实现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目标。

整改措施:(1)摸清底数,编制应急减排清单。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情况,对全县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部纳入应急管控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错峰生产豁免政策,限定豁免标准,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搞变通。(2)依据主要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按照“一企一策”标准,明确管控企业范围,细化管控措施,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科学制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减排方案,停限产措施具体到生产线及各工艺环节。(3)加强重污染天气环保电力联合调度,完善企业电力基本信息,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纳入管理清单,按照“一户一卡”,明确管控企业电量阈值,对管控企业用电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时监控。(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环保执法和电力信息、排放信息有效结合,提升环保执法准确性,及时发现重点企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异常问题。开展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应急管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或达不到减排比例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台前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五、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共46项,18项没有完成,其中涉及台前县13

11.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双替代”)工作不扎实,方法简单、不求实效,散煤复烧严重。(与第三部分第5项问题重复,整改措施见前文)

12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未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与第三部分第8项问题重复,整改措施见前文)

13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未完成砖瓦行业深度治理。(与第三部分第9项问题重复,整改措施见前文)

14.“三线一单”未完成编制。

整改目标: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整改措施:(1)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协调机构,完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所需相关数据、资料,10月底前,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建议。(212月底前,摸清生态环境基础,识别生态空间,确立环境质量底线,明确管控要求及管控单元,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严格落实差别化环境准入,对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15.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不扎实。

整改目标:切实做好洁净型煤替代工作。

整改措施:1)完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体系,对我县1个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13个配送网点,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促进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企业、配送网点合法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及时统计调度,确保洁净型煤生产配送满足居民生活需求。(2)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洁净型煤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洁净型煤质量抽检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实现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抽检全覆盖,从严查处不合格洁净型煤。

责任领导:赵现骄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6.未完成2018年度1035蒸吨/时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完成全县31035蒸吨/时燃煤锅炉的拆改任务。

整改措施:(1)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核查,核对燃煤锅炉计划拆改清单。(220199月底前,依据《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濮阳市中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外,全面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任务。(3)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每半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责任领导:赵现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17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未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全县范围内所有燃气锅炉实现低氮改造。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濮阳市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治理标准、治理要求。(2)对全县燃气锅炉建立低氮改造清单台账或拆除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改造方案。(3)加强工作调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推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4)加大督导检查,对清单内燃气锅炉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到位。对未按期完成升级改造的燃气锅炉,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赵现骄、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18.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未能完成集中供热改造。

整改目标:2019年供暖季前,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

整改措施:(1)压实责任。把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督导推进。组织台前县德源生物质热电公司签订承诺书、制定工作推进台账,明确项目建成投运时限、质量及安全保证,确保如期完成。(2)加快供热管网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加快供热管网项目建设。830日前,建成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管网。(3)强化服务督导。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企业按承诺时限推进工程建设,对进展缓慢的企业,在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曝光;对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平台上予以公示。

责任领导:刘锐、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830日前。

19.(1)未开展安装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施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工作。(2)未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3)未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建设工作。(4)未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1)未开展安装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施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工作。

整改目标:开展深度治理车辆污染控制安装和远程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和推广,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对重点工业企业、运输企业、专项作业单位用车大户车辆的摸底调查。二是9月份通过入户抽检、主动申报等方式建立排放超标且具备深度治理价值的车辆数据库,同步建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三是对超标车辆有序进行深度改造,11月底前完成远程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未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整改目标:排放检验机构通过企业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发布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整改措施:一是环保检验机构每条检测线安装前、后、左、右四个摄像头,对检验车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公开。二是完成2家机构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企业网站建设任务,实现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实时公开。

3)未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建设工作。

整改目标:201910月底前,完成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I/M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县高排放禁行区外围建设M站,开展维修治理工作。二是购置软硬件设备,建设M站监控平台,实时对接I站和M站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三是全县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治理、违法处罚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

4)未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整改目标:加强对重点管控车辆检验审查,建立超标车、异地车和5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全县所有环保检验机构原始检测数据、过程数据和视频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至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巡检,重点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审核,对检验数据异常的,开展现场调查。三是发现检测数据不合格、涉嫌伪造检测数据的,立案处罚。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0.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进展缓慢,未完成工程机械改造目标。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筛选高排放非道路机械,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以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非道路机械为重点,筛选价值高、改造后使用时间长的非道路机械进行改造。依托M站对高排放非道路机械进行深度治理,同步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检测排放情况。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扬尘办、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县水利局、县河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1.未开展VOCs专项执法工作。

整改目标:推动VOCs治理单位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督促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对VOCs废气产生、收集、治理和排放实施监管,督促VOCs治理单位建立有机溶剂使用及废气治理台账,对收集不完全、现场气味较大、日常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收集处理、闲置废气治理设施、不按规定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2)指导、监管有机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行业,木材加工等表面涂装行业,喷涂、汽修、印刷、喷绘等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实现对VOCs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控全覆盖,并开展执法检查。(3)实施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对达不到排放控制标准的排污单位,依法停产治理。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2.未试点开展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

整改目标:以重点企业为试点,20199月底前完成工程机械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工作。

整改措施:(1)对经常进行施工作业、符合安装条件的车辆进行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完成试点工作。(2)建设完成工程机械动态数据监控平台,实现工程机械信息实时监控。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23.未试点开展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

整改目标:201912月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诊断系统,实现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

整改措施:(1)已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渣土车运营公司、商砼站和水泥砂浆站、物流运输企业、邮政公司、电力公司、客运公司、城市管理单位等超过20辆用车大户的摸底调查,建立清单,掌握底数。(29月底前,建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平台”,有序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312月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领导:张鲁海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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