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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9〕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9-01-26
浏览量:58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2日

台前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粮文〔2019〕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构建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推动节粮减损,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县申报二类中心项目企业3个,分别为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打渔陈子公司、河南雪牛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三类中心项目企业1个,为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后方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3个乡镇,分别为打渔陈镇、孙口镇、后方乡。项目总投资96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57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或企业自筹资金384万元。项目经公开招标、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

(二)具体建设内容

1.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老旧仓原址改造储粮仓库1栋,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仓容5000吨,购置清理、输送设备4套。以上共需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助投资180万元、县级财政或企业自筹120万元。

2.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打渔陈子公司。老旧仓原址改造储粮仓库1栋,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仓容5000吨,购置清理、输送设备4套。以上共需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助投资180万元、县级财政或企业自筹120万元。

3.河南雪牛集团有限公司。老旧仓原址改造储粮仓库1栋,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仓容5000吨,购置清理、输送设备4套。以上共需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助投资180万元、县级财政或企业自筹120万元。

4.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后方子公司。改造放心粮油便民店240平方米,需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助投资36万元、县级财政或企业自筹24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工,由台前县粮食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仓房维修和改造等项目建设事宜,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模式,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效益。

(二)明确各项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注重实效,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县粮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指导,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及责任人,确保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涉及乡镇要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施工环境。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安全施工等方面工作。

(三)严格项目监管。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项目实行招投标,选择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质量高的建筑单位进行施工。二要聘请专业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查核实,施工过程中委派监理人员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三要委派专人监督,积极协调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工程进度。四要在施工结束后,聘请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五要定期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操作规范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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