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9〕10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19年度四水同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前县2019年度四水同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5日
台前县2019年度四水同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31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濮政〔2019〕1号)和《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台政〔2019〕 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县“四水同治”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任务,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水平,确保“四水同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践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着力解决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线,以全面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河长制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进一步控制,河湖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主要河道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5.1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农村居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实施提质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县城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四水同治”规划体系编制。上半年启动《台前县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台前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台前县四水同治规划》的编制,即1个总体规划和若干个专项规划,同步开展一批专题研究,整体谋划全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形成黄河流域调水、全县配水、乡(镇)供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为“四水同治”奠定规划基础。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和特点,组织谋划行业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在全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谋划本乡(镇)行政区内的“四水同治”工作,要坚持统筹谋划,充分利用已有的规划成果,按照“四水同治”的要求,对有关规划、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合力推动台前县水资源高效科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通过编制各项规划,深化、细化水利发展建设项目,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深度谋划和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争取进入国家和省、市规划盘子。
(二)全面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加快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设,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制度,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三)全面提升引黄供配水能力。加快实施黄河下游涵闸改建工程,实施孙口、王集、满庄三个引黄灌区沟渠清淤疏浚工程。推进实施台前县引黄调蓄工程建设。使全县供配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四)扎实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积极推进流域生态系统建设,着力解决河流不畅、水量不足、水质不优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台前金水湿地公园建设、灵妙河生态治理建设及沿河、渠、沟等水系绿化廊道建设,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河湖水量调度机制,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切实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蓄水效益,通过科学调度,使县内河道不断流、少断流。实施金堤河、灵妙河、李明天沟生态水系治理项目(含黑臭水体治理)、产业集聚区供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台前县污水处理厂提升工程、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打造城乡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水环境。
(五)加强地下水保护力度。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压减乡村地下水开采。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持续开展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封闭工作,2020年封闭公共管网控制范围内的所有自备井。
(六)强化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已经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清洁河道和农村改厕行动。有序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完成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做到水质、水量、及时、安全四个要求,力争2020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经济林建设。
(七)着力加强水灾害防治。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工程,实施水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推进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我县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覆盖,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快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不发生”的防汛目标。
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疏通承泄河道,疏挖排涝干沟、支沟,利用灌排一体渠(河)道,建设提排系统,对影响排涝安全的节制闸、防洪排涝闸进行维修或者重建,对全县低洼易涝点进行整治。综合考虑河湖调节、滞蓄、外排等措施,妥善安排城市洪涝水滞蓄和外排出路,通过对城市现有涵闸、泵站、蓄滞场所等水利设施进一步完善,结合非工程措施建设,形成“自排、调蓄、抽排”相结合的城市排涝体系,保障城乡防洪除涝安全。
(八)科学调配水资源。进一步减少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研究,完善河湖库联合调度机制。继续推进河流生态流量调度工作,通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积极发挥其保障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
(九)全面落实河长制。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河湖管护责任,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年度目标任务,严格履行河湖管理职责,完善河长制长效机制,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加快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河长制工作智能化管理。扎实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年底前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非法设置排污口全部取缔,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等信息共享机制。按照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围绕打击非法采砂、修复河湖生态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彻底遏制河道非法采砂乱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扛起“四水同治”的政治责任,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污染、水灾害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各有关部门责任清单。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实施“四水同治”投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要向“四水同治”工程项目倾斜。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与运营,多渠道筹措“四水同治”工程建管资金。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四水同治”工作考核,由县“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并与县财政奖励资金评比挂钩。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视情节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明确部门和专人,按照“重要情况即时报、工作信息随时报、工作进展每月报”的原则将工作进展、项目推动、投资完成、存在问题、需县级协调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县“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县“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四水同治”工作情况汇总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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