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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19〕28号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19-08-23
浏览量:617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为目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

二、总体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率100%,乡镇养护站设置率100%,100%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100%建制村安排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理经费,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县、乡日常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培育1到2家农村交通物流示范企业,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创建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创建工作事宜的督导和考核;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大力支持我县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县电视台负责创建宣传报道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四好农村路”先进乡镇和“县级文明示范路”的考核标准,指导各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创建活动的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建好”农村公路

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要求,原则上按照双车道标准建设,确因条件受限的可采用单车道标准,交通量大、经济效益好的县乡道应逐步改造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等级。加大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力度,提高二、三级公路所占比重,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村级公路网化工程,消灭断头路、等外路,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广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根据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阶段任务,科学制定建设和治理方案,落实建设治理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确保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重点对沥青或水泥硬化等外路升等改造,保证其路面宽度、安保设施、排水设施、防护设施达到规范要求;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严格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检测等从业单位”黑名单”制度。足额落实建设资金,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键施工工艺操作过程的控制与检测,做好过程中的质量抽检、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质量鉴定等工作。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六位一体”保障体系。

(二)以落实责任为重点,“管好”农村公路

全面落实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将省、市的支持方向与县政府的发展意愿相统一。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的责任划分,将农村公路管理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农村公路依法治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按照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道有路政员、乡道有监管员、村道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规范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和常态化流动检测。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堆积物和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加强路面日常保洁,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靓化工作,实现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畅安舒美的目标。

(三)以群专结合为重点,“护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县乡道专业性养护由农村公路管理所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实行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非专业性养护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养护、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等方式进行;村道养护由乡(镇)委托村民委员会承担,或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或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地方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注重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科学制定养护计划,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逐步推行桥涵养护工程师制度。建立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制度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指标和评比奖惩。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劳动竞赛活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养护生产。

(四)以服务便利为重点,“运营好”农村公路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乡域范围内发展乡村公交。大力推进“路、站、运”协调发展,农村客运站点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做好农村客运站点的养护工作。建立农村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和无保障措施的路段,坚决不予批准营运线路.引导大中型客运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坚持“车头向下”,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按照农村客运线路分布,实行统一站点、统一车型、统一结算、统一服务标准,增强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老旧客运车辆淘汰步伐。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交通运输局依照有关规定,以农村客运班线许可、延续经营等为抓手,引导辖区内客运业户逐步对老旧农村客运车辆进行更新、淘汰,使之符合相关要求,提升客车性能;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培育农村物流示范企业,建立便民经济的农村物流网络。鼓励有基础、有特色、有实力的农村物流企业在县、乡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等级货运站和四、五级客运站联合共建,优化站场设施资源。鼓励“运邮合作”,实现运输与邮政服务的有效衔接。鼓励大型货运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加快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整合区域货运资源,形成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的双向流通渠道。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把农村公路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本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工作,重点查找与“四好农村路”要求存在的差距,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分阶段工作目标。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夯实工作责任。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顺利推进,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推动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建立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注重示范引领。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要求,力争在2019年年底前跻身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积极创建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路,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核。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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