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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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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延随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应急避难所”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支持。人防应急避难场所是指战时或发生灾难时,按照应急预案引导群众逃生避难的场所。我县已建成人防工程8万平方米,分别是老城区金堤河公园原体育馆东侧广场、新城区综合楼前市民广场、火车站广场。在建纪委监察委和检察院办公楼前地下停车场(兼人防工程),面积61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20个,目前正在设计,预计年底前开工。谋划在金堤河湿地公园、灵妙河公园建设2处人防应急避难场所。
关于老城汽车站地下空间开发问题,我们将待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结合改造方案实际,计划把老城汽车站地上部分建成人防应急避难场所,地下部分建设成为战时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做为地下停车场的人防工程,为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满足战时群众逃生避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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