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公安局2017年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12月27日公告)
2019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19日至11月5日,对县公安局2017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台前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负责侦查、治安、户政、交通、消防、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内设机构18个:即指挥中心、政工室、控申股、警务保障室、科技通信股、法制大队、督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交通警察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及10个乡(镇)派出所。全局在职民警共221人,工勤48人,辅警420人,其中基层一线民警186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1.县公安局2017至2018年度收支情况
(1)县公安局2017至2018年度经费账显示共计收入106048638.17元,其中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6545584.95元、财政补助收入99048354.55元、其它收入454698.67元;经费支出90496553.33元 ;2018年底累计结余15552084.84元。
(2)县公安局2017至2018年度政法专款账显示共计收入12679610.38元,其中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50389.62元、财政补助收入12730000.00元;经费支出12682735.44元 ;2018年底累计结余-3125.06元。
2.交警队2017至2018年度收支情况
交警队2017至2018年度经费账显示共计收入7136285.54元,其中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324134.51元、财政补助收入3812151.03元;经费支出5622591.12元 ;2018年底累计结余1513694.42元。
3.拘留所2017至2018年度收支情况
拘留所2017至2018年度经费账显示共计收入417848.6元,其中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55799.20元、财政补助收入362049.4元;经费支出417848.6元 ;2018年底累计结余0元。
4.看守所2017至2018年度收支情况
看守所2017至2018年度经费账显示共计收入1672683.85元,其中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89992.36元、财政补助收入1582691.49元;经费支出969720.65元 ;2018年底累计结余702963.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台前县公安局2017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相关内控制度基本完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收支状况;同时,该单位在往年接受审计中能够较好的采纳审计建议,但此次审计中也发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3427212.28元
(二)应当政府采购而自行采购1783128.00元
(三)扩大开支范围1353081.80元
(四)无出差事由列支差旅费等78804.69元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80301.00元
(六)应当使用公务卡而使用现金结算办公费70058.45元
(七)交通费支出管理不规范2158876.48元
(八)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0110.68元
(九)往来款长期挂账1072459.08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台前县公安局加强经济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制度,强化财政财务收支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整改情况
台前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召集有关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截至目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公安局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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