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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前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9-09-24
浏览量:5579

——2019年9月24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高绍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评价

台前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7210万元,实际完成40259万元,为年预算的108.2%,比上年增长2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157万元,税收比重为7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8973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结余结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63430万元,实际完成3620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结转下年支出1382万元),比上年增长54%。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84055万元,实际完成91061万元,为年预算的108.3%,比上年增长149.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656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上解支出等因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9780万元,实际完成1291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结转下年支出614万元),比上年增长98.3%。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8897万元,实际完成57040万元,为预算的116.6%,比上年增长17.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2882万元,实际完成55094万元,为预算的128.4%,增长28.7%。当年收支结余1946万元,滚存结余284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有关工作,着力推进改善民生,全县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稳中趋优,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是,审计也发现全县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和解决。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9879.65万元

(二)暂存款、暂付款未及时清理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长期闲置

(四)存量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五)多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4.68万元

(六)国库专户长期闲置

三、部门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未通过“一卡(折)通”账户支付农机补贴资金252.82万元

(二)重复领取下乡补助4.70万元

(三)健康扶贫工作不到位,未按照相关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四、固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专用设备长期闲置

(二)国有资产闲置34.2万元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61.73万元

(四)部分单位综合服务楼、综合业务楼未验收直接使用

五、大数据综合分析审计情况

(一)违规领取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特困供给的问题

(二)县人社局各类保险补助重复发放的问题

六、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情况

(一)违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205.35万元

(二)隐形债务资金绩效有待提高

(三)创业担保贷款不良率高,逾期贷款追偿力度不足

(四)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分配下拨,资金滞留在县人社局

(五)补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公开公示

(六)未建立全县统一的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未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七、审计建议

针对2018年度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暂付款、暂存款,严禁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三)加强数据报送管理,有效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同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电子数据的规定,已经制定的要坚决废止。对有意设置障碍、推诿拖延的,要进行批评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审计机关要严格遵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四)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政策落实,切实做到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指导、监督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台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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