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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20〕23号关于印发《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0-11-10
浏览量:125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台前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4日    

台前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营造慢性病预防控制的有利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台前建设。

(二)具体目标

1.健全完善政策。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建设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整合防控体系。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提升管理水平。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引导全民参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具体内容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7个方面。

(一)政策完善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县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2)县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5年内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5年内每类达到10个以上。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增加或5年内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5年内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覆盖率达到40%。

(2)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社区覆盖率大于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低于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0%。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健身竞赛活动至少1次。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比例达到40%。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政策。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戒烟门诊,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成人吸烟率低于25%,并实现逐年下降。

(三)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县疾控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2)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组织对辖区乡镇卫生院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3)乡镇卫生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2)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3)各社区均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社区每年组织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慢性病相关课程不少于6学时。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力争达60%,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20%。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等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力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2)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各乡镇卫生院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并提供服务。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加强高危人群登记及健康管理。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3)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3.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为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4.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建立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5.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辖区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6.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落实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卫生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国家级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

7.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

(1)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有关机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乡镇覆盖率。

(六)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3.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并将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促进县城建设、文明县城建设、卫生县城建设、公共服务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11月低前报申报材料、工作报告、社会危险因素调查报告、特色案例。制定出台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建设启动会,分解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结合本部门和本乡镇实际,制定相应建设计划。

各部门、各乡镇按照县慢性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建设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部门和本乡镇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为便于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建设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办公室(联系人:张璞 电话:13781362591  邮箱:tqxjbkzg @126.com)。

(二)自查阶段(2021年7月底前)。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乡镇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创建申报工作报告。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补缺补漏。

(三)评估阶段(2021年11月底前)。按照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再次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做好检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报验收评估报告,顺利通过省、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台前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卫健、医保、宣传、教育、民政、公安、文广旅体、广电、工信科技、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团委、工会、妇联、残联、营商办及产业聚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健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和多部门联络员会议,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二)明确职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详见附件2)。

(三)保障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队伍保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设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低于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10%,负责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任务。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五)强化督导。县慢性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台前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台前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台前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俊海(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贺怀山(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吕寻辉(县政府办副主任)

武模尧(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凤霞(县民政局局长)

高绍青(县发改委主任)

杨厚刚(县卫健委主任)

孟庆源(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玉阔(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赵明启(县教育局局长)

王学军(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宋来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郭延勤(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管局局长)

赵明甲(县电视台台长)

王秉慧(团县委书记)

郝兰英(县妇联主席)

刘德保(县残联理事长)

刘 磊(县委营商办主任)

李宗荣(县医保局局长)

郭焕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县政府财税监督

检查办公室主任)

杨松洁(县公安局政委)

崔兴民(县爱卫办副主任)

吴光征(吴坝镇镇长)

兰 锐(城关镇镇长)

李恒山(夹河乡乡长)

张传明(打渔陈镇镇长)

张帅业(孙口镇镇长)

王广昌(马楼镇镇长)

孙常玉(后方乡乡长)

蒋 坤(侯庙镇镇长)

杨淑青(清水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杨厚刚(兼)。

附件2

台前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

(一)组织召开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创建考评要求,完善创建工作经费支持与保障机制,及时出台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

二、县委宣传部

在台前门户网站设置慢性病防控知识专栏,每季度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不少于1次;县内公共场所大型电子屏滚动播出慢性病防治知识不少于2处,每季度滚动播出不少于1天。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必须完成健康单位、无烟单位创建。

三、县发改委

负责将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兼顾,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县财政局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防治专项经费到位;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负责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慢性病办”)提供我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支持的各项凭证材料。

五、县卫生健康系统

在县政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办县慢性病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多部门联络员会议;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贯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单位标准。督办卫生医疗建设“健康小屋”、“健康自测点”。

县疾控中心

负责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慢性病相关知识宣传,加强一般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加强慢性病患者的随访与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检测调查。

卫生医疗机构

对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工作率达到100%;对有关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和报告,包括死亡登记、恶性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阻肺等;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包括:健康知识宣传栏、宣传日活动、健康课堂、3种以上宣传材料等;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开展医联体建设工作;每个医疗机构建设1个健康小屋。

六、县医保局

(一)负责完善所有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依据相关政策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

(二)提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体检名单信息,用于计算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覆盖率。

七、县教育局

(一)动员和组织全县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儿童龋齿充填和口腔窝沟封闭工作,保障儿童口腔卫生。考评指标要求:全县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儿童龋齿充填工作的单位覆盖率应达到60%及以上。

(二)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内容纳入中小学、托幼机构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三)开展健康学校食堂或示范幼儿园食堂创建工作,每年各2家,逐年递增。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

(四)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创建无烟单位学校(覆盖率100%),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进校园宣传活动。

(五)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和动员各中小学校向广大居民积极开放校内体育锻炼场所。

(六)实施青少年体育运动活动促进计划,全面落实相关措施,保证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七)组织开展本部门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健身活动,收集整理健身场所、健身团体、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等活动资料。

(八)按照创建工作与考评要求,负责在本系统内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健康学校5家以上。

八、县文广旅体局

(一)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

(二)促进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建设与完善社区10分钟步行可达的健身活动场所,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等;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馆);在健身场地设立合理的身体活动指导标识。

(三)在全县积极开展广播体操、办公室健康操等身体活动方法宣传与培训,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工间操制度并督促执行。

(四)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收集整理本部门健身活动、健身场所、文化站、健身团体等慢性病防控活动资料。

(五)积极在县内相关景区内设立慢性病防控宣传公益广告、提示牌,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慢性病防控科普宣传知识。结合旅游推介宣传健康养生、慢性病预防的宣传。

九、县公安局

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信息资料,协助县卫健系统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及肿瘤登记工作。

十、县爱卫办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创建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督导检查县直各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慢性病宣传栏,每3个月更换1次。协调、参与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职工培训工作。

十一、县民政局

(一)负责辖区内因慢性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救助;收集整理涉及慢性病医疗补偿、大病救助及有利于慢性病患者等材料。

(二)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信息资料,协助县卫健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及肿瘤登记工作。

十二、县工信科技局

(一)提供我县企业单位职工体检名单信息,收集上报企业职工健康体检以及健身竞赛活动相关资料。


(二)将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纳入科普宣传的内容,开展慢性病预防、平衡膳食健康讲座,设置宣传栏。

(三)负责慢性病防治科研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科研项目的立项、引进等工作。

(四)开展慢性病防治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建设,收集社区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支持性环境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等资料。

(五)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活动,并收集整理资料。

十三、县总工会

(一)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

(二)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四、县电视台

积极支持和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宣传工作,免费播放慢性病防控相关专题知识、公益广告,报道宣传大型健康日、健身活动新闻信息等。

十五、县市场监管局

开展健康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等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开展健康饮食一条街创建。在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对餐饮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饮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六、县城管局

负责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的规划与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身广场、健康饮食一条街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户外公益标牌、宣传栏等创建内容的宣传工作。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步道、健康加油站、健康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增加绿地面积和健身场所,建设健康环境。

十七、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县辖车站、交通工具(车辆)、公交站台的慢性病知识公益宣传。

十八、团县委

(一)积极发展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志愿者,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参加卫健委举办的健康大使培训,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二)通过各单位的团组织,在单位内部积极推动“健康生活从青年做起”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表率活动。

十九、县妇联

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十、县残联

积极为精神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收集整理涉及精神病残疾人补助、救助等方面材料。

二十一、县营商办

督查各部门、单位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与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创建工作督导台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二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建立本乡镇内相关科室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在行政村中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利用宣传栏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统计宣传栏、健康教育活动室、健身场所、健身团体等支持性环境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统计健身社团、健康教育讲座、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创建工作与考评要求,每个乡镇必须有一个以上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身场所、三个以上健身团体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开展3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活动、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二)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创建工作。在县慢性病办的业务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所有村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村,在行政村中大力发展健康行动指导员。

(三)按照方案要求创建一个健康村,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

(四)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卫健部门做好当地儿童口腔龋齿充填及窝沟封闭工作;支持当地卫生院,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引导,提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协助卫健部门做好肿瘤登记、死亡病例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收集死亡信息。

二十三、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除完成上述工作职责外,还应共同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或本乡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建立本部门内相关科室协调工作机制。

(二)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创建无烟单位。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三)组织本单位及本系统职工每年一次参加健康体检活动(职工健康体检的单位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动员职工自愿参加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各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

(四)将慢性病与健康相关知识培训纳入本单位和本系统培训中,培训率达90%以上;及时整理和上报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计划、签到表、培训材料、小结、图片等。职工自知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及高危人群标准知识的人数达100%。

(五)督促所辖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并督促执行;要求每人每天不少于一万步。积极宣传健康步道,万步有约健步走活动。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

(七)按时参加县慢性病办组织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多部门协调会,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向县慢性病办按时提供本部门或本乡镇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上述工作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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