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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20〕22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0-10-09
浏览量:11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台前县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台前县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台前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市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台前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30日

台前县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濮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0〕3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三链同构、三产融合,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精深化、品牌化“五化”发展,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全面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县粮食产业经济。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3%以上,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8%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产值占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2%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29亿元;打造一批全国、全省、全市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大幅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以小麦、玉米、油料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集群发展,加快延伸产业链

1.延伸小麦加工链。重点提升面制主食产业化水平。优化面粉产品结构,提升专用面粉加工能力。强化以优质专用小麦粉为原料,发展高档优质营养面条类、馒头类、烘焙类、速冻类、特色风味类等面制主食,以及小麦淀粉、小麦蛋白等深加工产品。鼓励小麦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小麦加工企业发展优质小麦基地、中央厨房、品牌快餐连锁、商超电商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到2025年,小麦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9亿元,力争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延伸玉米加工链。重点提升玉米精深加工水平。优化玉米食品和饲料产品结构,提升高端食品、饲料、宠物食品加工能力。强化以玉米及副产物为原料,发展玉米淀粉、糖、酒精、生物产品、医药产品、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支持以不符合食用和饲用标准的玉米为原料,发展酒精、沼气和有机肥料等产品。到2025年,玉米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延伸油料加工链。重点提升花生、大豆等木本油料精深加工水平。优化植物油产品结构,提升各类特色植物油加工能力。强化以各类油料及油脂加工副产物为原料,发展方便、休闲、保健食品和医药产品等深加工产品。到2025年,油料加工企业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培育壮大规模以上油料加工龙头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升价值链

1.坚持绿色化发展。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为重点,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创建绿色食品品牌。引导原粮生产和收储绿色化发展,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绿色种植和收储新技术,增加绿色有机粮油供给量。加快粮油加工和产品包装绿色化,促进优粮优加。以“吃干榨净”为目标,支持发展粮食绿色循环经济。到2025年,全县新增绿色食品品牌6个。(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坚持优质化发展。加强优质粮油品种推广,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统筹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坚持特色化发展。支持企业规模化生产知名、特色米面、花生等名优食品,开发生产儿童系列、月子系列、老年系列、低糖系列、低脂高蛋白系列等个性化、功能性特色粮油产品,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挖掘粮食文化资源,发展“粮食+文化+旅游”产业和工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谋划建设粮食特色文化小镇、粮食主题公园或粮食物流园。(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坚持精深化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内引外联、靠大联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加大优质米面制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化、多元化粮食产品开发力度,开发和生产专用产品、定制产品和高端休闲食品,实现粮食加工转化增值。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开发生产高端产品、特色产品、保健产品,适应不同消费群体个性化需求。继续支持帮助发展粮食精深加工的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扶持,谋划建设粮油食品工业园。(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财政局、工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5.坚持品牌化发展。继续实施“台前粮油”品牌培育计划,扶持“台粮”、“台麦”、等台前本地优势品牌成为全国性、区域性知名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因地制宜深入开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品牌行动,打造“台前面制品”等县域知名粮油品牌。创建小麦、玉米等大宗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河南好粮油”“濮阳好粮油”产品。做大做强以前丰制粉、康华面业、宏达面粉、金水河面业、龙冠食品等为龙头的粮食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推进“河南好粮油(主食)”“河南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到2025年,成功创建“河南好粮油示范县”,“河南好粮油示范企业”1个。(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坚持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供应链

1.加快优质原粮供应体系建设。加强优质原粮品种选育和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推广,鼓励育种、加工、种植、仓储等各类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促进优粮优产。继续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建立粮食种植种子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收购和订单生产、领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大力发展优质粮食,主推2—5个优质粮油品种,实行连片种植、规模化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建设和完善粮油仓储设施,指导粮食收储企业在优质粮食种植区设置收购点,开展就近服务,做到单品单收单储。到2025年,全县优质原粮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布局合理化,实施“绿色储粮”工程,促进优粮优储。完善粮油食品冷链物流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冷链仓储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谋划筹建台前粮食仓储物流产业园,打造集产后服务、粮食收储、加工销售、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努力打造全省、全市重要的粮食集散和交易中心。到2025年,全县绿色储粮仓容达到3万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新型粮油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校对接等直采直供模式,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渠道。实施“数字台粮”工程,推动粮食购销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创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方式,走“种植园区+加工园区+电商物流园区”发展之路,打造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促进优粮优购、优粮优销,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完善粮食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监管。制定超标粮食处置应急预案,实施国有仓储企业为主、县级补助的处置费用保障政策。完善粮食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粮油企业和粮食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重点举措

(一)实施示范创建行动。巩固和提高优质粮食工程既有成果,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龙头带动,做大、做强一批粮油加工基地、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发展方便、休闲、速冻食品。积极创建“河南好粮油示范县”“河南好粮油示范企业”和濮阳市放心主食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行动。集中资金、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相关资源,打造竞争力强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深化企业改革,整合台前县金粮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台前县谷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国有粮食企业,筹建国有大型粮食产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粮食产业化集群和联合体为载体,推动前端向原料基地延伸,后端向精深加工拓展,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与新型经营主体、种粮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集中连片建立优质粮食订单和种植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和全产业链监管的经营模式,发展、壮大粮食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实施精准招商行动。深化与央企、省企、外企及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开展定向定位精准招商,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粮油加工知名企业来台前投资。鼓励我县粮油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支持大型粮油加工企业“请进来、走出去”开发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落实“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加大粮食科技投入,加快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支持粮油企业与国内外涉粮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粮油科学研究、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培育一批创新型粮油科技企业。加强粮油专业人才和技能工人培养,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强化培训,提升行业队伍专业素养与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把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支持粮油企业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特色产品认定等方式,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粮油名牌产品。鼓励支持地方特色粮油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组织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提升我县粮食品牌影响力。加大粮油产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建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在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粮食产业统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研究制定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梯次推进,错位竞争,加大招商力度,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粮食产业经济。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统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发挥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要加大对粮食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示范园区、加工基地、龙头企业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油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提升信贷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农发行台前县支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新办法、新路子,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放宽粮油企业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实现融资的企业,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县投资集团公司采取入股等形式注入资金,壮大企业规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台前县支行、农发行台前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用地等优惠政策。加大粮油企业用地保障力度,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粮食产业用地。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上缴或上级政府应计提的费用)原则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企业发展。对接县域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国网台前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对全县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考核,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县委营商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要加强督导,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单位、乡镇要及时下达书面督办督查通知,督促整改,强力抓好工作落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推进措施,确保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委营商办、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等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台前县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按照《濮阳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濮政办〔2020〕37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集群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做强家禽产业、做大牛羊产业、做优生猪产业,加快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促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全县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8万吨、1.6万吨、0.6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畜牧业产值与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之比达到1∶3。

(二)调优产业结构。促进种养业结构性调整,大力发展节粮型草食家畜,到2025年猪肉、禽肉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较2019年降低1—3个百分点,牛肉、羊肉占肉类总产量比重较2019年提高3-6个百分点。

(三)提高科技含量。到2025年,生猪、肉牛、奶牛、蛋鸡良种普及率分别达到96%、90%、98%、98%以上,奶牛平均单产提升到9吨以上。

(四)保证质量安全。到2025年,规模以上畜牧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建立畜产品可追溯制度,建成畜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注重生态环保。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加快现有养殖场区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达到规定规模的养殖场全面建设污染资源化利用设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产业布局

(一)全县畜牧产业布局

依托我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品种优势,结合畜牧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粮食、土地、水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积极实施肉牛、奶牛、毛驴、生猪、家禽、肉羊六大产业优势区域开发,带动全县畜牧业快速发展,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突出特色、竞相发展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具体内容见附1)

(二)各乡镇优势特色产业布局

各乡镇要立足本地优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后方乡、侯庙镇为重点,发展肉鸭产业集群;以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为重点,发展肉鸡产业集群,以城关镇为中心,发展生猪产业集群;以沿黄乡镇为重点,发展小尾寒羊为主的肉羊产业集群;以打渔陈镇、后方乡、候庙镇为重点,发展肉牛、毛驴产业。(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

(一)推进规模化养殖。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牛500头、毛驴500头、肉羊1000只、肉禽20万只和存栏奶牛300头、蛋鸡1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推广“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养殖合作组织,以大带小,扩大养殖规模。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支持发展立体养殖。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业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2020年生猪存栏达到6万头以上,2021年生猪存栏达到8万头以上。到2025年,生猪、家禽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到85%以上、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设施装备升级,提高大型养殖场智能化、中型养殖场机械化水平,完善家庭养殖场户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屠宰企业完善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在新希望六和等畜牧重点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引领、适度规模企业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农机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推动畜产品流通由“调活畜禽”向“调生鲜肉”转变。引导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鼓励养殖企业自建屠宰厂,引导支持主销地企业和国内畜牧龙头企业到我县布局屠宰产能,推进畜禽就地就近屠宰,基本实现生猪县域内屠宰。稳步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精深加工项目给予奖补,打造一批高水平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打造50亿级以上畜牧产业化集群1个,10亿级以上畜牧产业化集群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进绿色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划定、调整禁养区,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承载能力大的区域转移。推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控制废气排放。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畜禽粪便堆积发酵、污水综合处理,实现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就近就地施用粪肥,达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绿色发展、资源化利用的目的。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引导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河南省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河南省美丽牧场”3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五)推进品牌化提升。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打造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结合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培育优质畜禽等大宗畜产品品牌。围绕小尾寒羊等特色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推介宣传提升“子晶乌鸡蛋”“乔家烧鸡”等台前县地方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知名畜牧业品牌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五、健全支撑体系

(一)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县疫控兽医实验室建设,参照《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暂行)》(豫牧医〔2017〕38号)相关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与其所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面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完善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解决现场应急抽样检测装备,落实好业务接待室、样品处理与保存室、解剖室、无害化处理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等重点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配置;达到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水平,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乡级分所,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人员,配齐交通、通信、快速检测、监督执法等设施设备。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专项储备资金额度,科学调整防控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险联动、处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健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吸引民间资金,加大小尾寒羊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培育“台前新六”种猪供精站的供种供精能力;指导培育“台前新六”种猪场、“子晶乌鸡”种禽场,加快种畜禽场建设步伐,力争建成1处省级种畜禽场,尽快补齐我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短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饲料饲草供应体系建设。培育饲料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饲料原料提质工程,培育推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新品种。加强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粮改饲,积极打造黄河滩区构树等优质草业带。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加储运体系,发展专业化收储企业和服务组织。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依托河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和涉牧企业科研力量,完善生猪、肉牛产业技术体系,建立肉羊、奶牛、毛驴、蛋禽、肉禽、特色养殖等产业技术体系。聚焦生物安全、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县重大科技专项,开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投身畜牧业创新创业,支持发展畜牧科技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监测预警和网上培训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开展数字畜牧业试点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加快智能化改造。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支持力度,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信息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以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为契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县、乡两级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提升风险预警水平。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落实“菜篮子”政府首长负责制,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农发行台前县分行、农行台前县分行)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落实恢复生猪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对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科研攻关给予重点支持,将畜牧业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兴村强镇等创建扶持范围。支持畜产品生产和物流企业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将动物防疫、良繁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城乡增减挂钩、工业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以及盘活存量土地优先用于畜禽屠宰加工项目。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适当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探索开展存单质押贷款和订单、保单融资。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优惠政策,加大生猪全产业链信贷资金投放。推广兰考普惠金融和卢氏金融扶贫模式,探索“四体一保”(产业融合、金融服务、风险控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保险精准保障)金融服务模式。扩大现有保险覆盖面,鼓励探索开展蛋鸡、肉羊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农发行台前县分行)

(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企业围绕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开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完善冻猪肉储备和投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与主销地生猪供销及利益补偿机制,引导畜禽加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附件:1.台前县畜牧产业发展布局

2.各乡(镇)优势畜牧产业集群



附件1

台前县畜牧产业发展布局

序号

名称

区域布局

发展路径

发展目标

1

现代肉牛(驴)产业

打渔陈镇、后方乡、候庙镇

加快肉羊品种改良和基地建设,提高养殖效益。加大肉牛(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新建、改扩建力度。

到2025年,优势区肉牛存栏1.5万头,占全县总量的85%;肉牛出栏1.89万头,占全县总量的80%。

2

现代奶业

马楼镇、后方乡、候庙镇

重点发展专业化奶牛场,扩大养殖规模;配套建设机械化挤奶大厅。加快良种奶牛推广改良步伐,在规模养殖场区全面推行TMR饲喂技术。

到2025年,优势区奶牛存栏1350头,占全县总量的90%;牛奶产量0.54万吨,占全县总量的90%。

3

现代生猪产业

城关镇

抓好新希望六和大型生猪养殖项目。

到2025年,优势区生猪存栏8.5万头,占全县总量的85%;生猪出栏12.07万头,占全县总量的60%。

4

现代家禽产业

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后方乡、侯庙镇。

以新希望六和等屠宰加工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肉禽集约化生产。

到2025年,优势区肉禽存栏700万只,占全县总量的98%;肉禽出栏4900万只,占全县总量的98%。

5

现代肉羊产业

沿黄六乡镇。

加强对小尾寒羊等地方品种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积极推广杂交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发展肉羊规模养殖。

到2025年,优势区肉羊存栏5万只,占全县总量的85%;肉羊出栏10万只,占全县总量的85%。

 


附件2

各乡(镇)优势畜牧产业集群

县别

优势产业

发展目标

台前县

1.主要分布在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后方乡、侯庙镇的肉鸭产业集群。

2025年,出栏210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7.35亿元。

2.主要分布在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的肉鸡产业集群。

2025年,出栏280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1.82亿元。

3.依托新希望六和集团1.35万头母猪养殖场,以城关镇为中心的生猪养殖产业集群。

2025年出栏生猪15万头以上,实现产值6亿元

4.以小尾寒羊为主,主要分布在沿黄乡镇的肉羊产业集群。

2025年发展到15万只,实现产值2.2亿元

5.以产业集聚区为中心的羽绒加工产业。

2025年,羽绒加工年产值150亿元。





台前县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构建乡村数字治理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用3—5年时间,推动全县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全县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以上,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以上,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整合和开放共享,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业农村整体经济比重进一步加大,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全光网台前”全面升级,构建覆盖台前农村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实现全县所有自然村百兆以上宽带网络接入和4G网络全覆盖。加快窄带物联网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推动5G在农村地区应用。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农业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2.推进新型数字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数据采集和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开展农业农村管理数据、空间数据等数据上图入库,实现可视化管理。统筹“数字政府”资源,建设资源共享、数据安全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大数据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3.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整合,实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对接,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农村互联网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建立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系统。(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融合。实施数字农业建设工程,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建设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大田作物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推进设施农业智能化,构建林果业智能化生产管理模式,完善现代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发展智慧渔业和智慧种业,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2.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管理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智慧农(牧)场,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推进生产管理智能化。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推动信息化与农业装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管理融合应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发展绿色农业,打造农业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机中心)

3.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经营服务融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工程,推行“互联网+小农户”计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气象局)

(三)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

1.统筹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强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培育数字乡村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2.增强乡村数字化发展能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推广普及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3.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实施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工程,推动“互联网+党建”发展、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数字化监管。推进数字技术在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应用,强化乡村社会管理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实施,建设平安乡村,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推动网络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四)加快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1.加快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实施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整合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打破地区、行业和部门分割,消除“数字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体系、应用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大数据。制定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实施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信科技局)

2.深化数字化惠民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提升工程,推动益农信息社可持续运营,实现服务全覆盖。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金融工作局、县委政法委、司法局、文广旅体局)

3.加强风险监测防控。强化农业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省、市内外农产品市场运行信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动植物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风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五)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1.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实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培育工程,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中小企业提速专项行动,支持骨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平台型企业培育,大力引进省、市内外知名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推进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农村数字化企业,重点打造行业领先、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的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2.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依托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等,培育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新产业。支持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1.加大关键信息技术攻关力度。实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专项,加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处理共享、信息安全等方面技术攻关力度,重点研发农业图像识别、农业人工智能、农业大数据挖掘分析、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2.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建立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用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和战略联盟,建设县级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开发涉农信息服务软件和手机应用程序。依托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数字化农业示范园区,争创数字乡村示范县。(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强化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出台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政策措施,优先支持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平台建设以及重点应用示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信息服务采购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三)创新金融服务。发展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市场上市融资。发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等基金作用,引导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或参与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四)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科研创新团队承担科研项目。鼓励与重点龙头企业共建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专业课程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培育领军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和战略运营团队。(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台前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打造全市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


按照《濮阳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省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濮政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建成3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升10万亩以上,稳定保障24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我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增加,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一)统一规划布局。编制台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把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项目和地块。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农田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区要与交通和城镇发展等规划衔接,避开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重点项目。建立农田信息监测机制,建设全县高标准农田大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二)统一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统一规范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在确保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评估认定为基本符合及以下等级的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

(三)统一组织实施。规范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规范有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国网台前供电公司)

(四)统一验收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在验收合格的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五)统一上图入库。全面采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做好我县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三、稳定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省、市加大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县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保障财政资金投入,足额保障建设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照省定比例分担。创造条件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打造示范项目。电力部门因建设、接收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输配电设施增加的建设、改造、折旧和运维等费用,可在输配电核价中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国网台前供电公司)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推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成立投资机构进行项目运作,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持精准度。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创造条件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农业保险产品。(责任单位:人行台前县支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补充耕地的重要途径。优化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办法,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共同做好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工作。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的耕地经核定后,及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按照“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要求,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土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收益要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开展示范创建

(一)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创建。完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结合示范区创建,规划建设气象、墒情、病虫害远程监测等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农业设施,完善提升农经、农技、农机和仓储、物流等服务功能。拓宽示范创建资金渠道、弥补资金缺口,研究确定重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高标准农田生态功能。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五、构建长效机制

(一)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摆到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全面排查已建成项目区输配电问题,分阶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工程管护监督考核,保障农田工程设施长效运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国网台前供电公司)

(二)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同时,要求支出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作为管护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可优先用于工程设施管护等。村级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等筹措管护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行县支行、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人行台前县支行、国网台前供电公司)

(二)强化基础支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做到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强行业管理服务,定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

(三)严格保护利用。要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引导建设单位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不得使高标准农田数量减少、质量降低。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按规定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堆存到农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风险防控。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台前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8号)和《濮阳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濮政办〔2020〕37号),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迈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农机装备结构明显优化、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创建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县农业生产基本实现全面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一)完善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引导农机零部件生产企业与整机企业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推动整机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内部管理,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生产,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支持台前金园农机物流园等优势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农机产业链条、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推动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支持农机装备重大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中小农机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深度发展,构建农机装备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税务局、农机中心)

(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强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技术能力建设,提升试验测试能力。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质量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并积极推动自愿性认证。加强农机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惩处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在已研发并量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精量免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翻转犁、秸秆打捆机和块茎作物收获机械的基础上,重点提升现有农机工业的产能和产品可靠性,朝着复式作业集成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高效、低耗、环保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信科技局、农机中心)

(三)构建农机装备创新体系。瞄准农业机械化需求,以“四优四化”所需农机为重点,组建县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加强总体规划与动态评估,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高端农机装备工程化验证,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企业。切实加强农机装备知识产权保护,促生农机企业科技创新动力。(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机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行台前县支行)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四)全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的机械化试验示范和技术支持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紧紧围绕耕作、播种、机械植保、收获、秸秆处理和作物烘干六大全程机械化生产环节,重点推进“2+1”(小麦、玉米+大豆)全程机械化生产。其中:小麦生产加快发展高效植保、秸秆捡拾打捆机械;玉米生产主推摘穗收获、籽粒直收、青贮玉米收获和烘干技术;大豆生产重点示范推广籽粒收获、秸秆处理技术。巩固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优化技术路线和装备配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化生产技术模式,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全程机械化生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科技局)

(五)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不断优化装备,推动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纵深发展和产业全面覆盖,促进全程机械化由主要农作物向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全面发展。重点提升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高效植保、粮食烘干和水稻机械种植机械化集成配套,积极推动花生、大豆和薯类等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其它产业着力在部分用工较多、机械基本成熟的环节领域率先突破:畜牧业重点发展奶牛成套挤奶、禽类孵化、青饲料收获、畜禽养殖、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等设施装备;水产养殖业重点发展水质监测调控、精准饲喂等设施装备;加快推进果蔬等特色作物、设施农业品种和农作物育种方面的“宜机化”改造进程,重点发展秧苗移栽、田园管理、棚室管理和产品采摘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领域重点发展清洗分级、保鲜储藏、果蔬烘干、农产品检测分级及包装机械化。(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工信科技局、财政局)

四、推广绿色先进农机装备和技术

(六)加快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实施绿色高端现代农机推进工程,支持大马力、高性能、绿色、复式农机新装备和新能源农机产品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围绕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注重绿色环保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薄弱环节,加大对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大豆收获、玉米籽粒收获、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等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鼓励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研发推广低扬尘农业机械。突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绿色环保高效机械装备的导向作用。加速发展农用航空器,促进植保无人机大面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加速老旧农机装备淘汰。鼓励金融机构将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纳入抵押贷款物范围,研究推出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实施贷款贴息的具体措施。紧密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创建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的智能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信科技局、财政局、人行台前县支行)

(七)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开展智慧农机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无人驾驶机械、智能计量等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实现农业机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加快农机装备数字化改造,推动北斗导航、智能监控、智能计量等设备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深松机等重点机具上安装使用,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机”发展,建立智能农机大数据平台,扩大样本采集数量,实现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理办证、事故处理、维修服务、农机调度、农机培训等业务的统一数字化管理,提高农机信息化服务水平。建设农机信息化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机中心)

(八)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示范和培训,提升农机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试验示范条件和手段,促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应用。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制造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现场作业演示活动,扩大宣传示范效果,加快高质量、高性能、高效益农机化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工信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五、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九)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效益。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的信贷投放,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优先办理。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贷款担保服务,探索开展对购买大型农机贷款进行贴息等。要对支持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力度。选择重点农机品种,加快发展农机保险,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财政局、人行台前县支行、税务局)

(十)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托管等多种形式提供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升级,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促进多元化融合发展,构建区域性服务网络和保障体系,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全面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投资建设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应急救援维修服务中心。继续落实有关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稳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免费惠农政策,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支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十一)强化新型农机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农业工程类学科对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农机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与相关院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加强农机化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养,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一支爱农村、懂农业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农机中心)

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二)加强农机化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用地、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与农业发展规划对接,优先安排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用地,确保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秧苗以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养殖场设施用地标准,支持养殖场“宜机化”改造。积极推进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十三)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适时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动农田地块小变大、短变长、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作业便捷性。进一步明确田间机耕道路、田块长度宽度平整度、排灌沟渠等方面“宜机化”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标准。(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政府目标管理。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同时落实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等省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要细化目标任务,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确保经费保障,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十五)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县农机中心、工信科技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商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的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机制。研究确定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统筹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工信科技局)

(十六)发挥各方互动作用。继续深化农业机械化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加强规划政策引导,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机行业各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要总结典型经验,注重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工信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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