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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台前县审计局关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1-01-04
浏览量:5302

(二O二O年十二月 日公告)

2020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共台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9日至3月18日,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台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及后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事业编制14人,实有14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财政收支情况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各项收入8817211.25元,其中上年转入结余995007.56元、财政拨款收入7822203.69元;2019年事业支出6607909.68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2209301.5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收支、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相关内控制度基本完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收支状况,但此次审计中也发现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38961.00元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3461.00元

(三)未按规定公示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82979.18元

(四)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1956.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整改。对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38961.00元的问题,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公函接待;对原始凭证不合规3461.00元的问题,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对未按规定公示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82979.18元的问题,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管理,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1956.00元的问题,要求责令改正,补记固定资产账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按照审计意见整改完毕。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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