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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0-12-30
浏览量:7585

濮德会绩评字[2020]第5号

台前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台前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1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1个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绩效评价证明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11个重点项目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各项目和各项目责任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调研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201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4号),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43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

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9年,范县、台前县两个贫困县摘帽,贫困人口全面脱贫;2020年,全市19.1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项目名称

本次绩效评价的11个重点项目名称分别为:台前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0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0年台前县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2020年田湾村设施农业项目、2020年打渔陈镇设施农业种植项目、2020年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六合种养一体化项目)、2020年后方乡协鑫光伏新农业经济恒温库建设加工项目、2020年台前县马楼镇闫霍村草菇种植项目、2019年度吴坝镇、夹河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2019年打渔陈镇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

(三)项目责任单位

本次绩效评价的11个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有台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吴坝镇政府、夹河乡政府、打渔陈镇政府、城关镇政府、后方乡政府、马楼镇政府、发改委,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见下表:

11个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1

台前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县水利局

2

2020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县住建局

3

2020年台前县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吴坝镇政府

4

2020年田湾村设施农业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夹河乡政府

5

2020年打渔陈镇设施农业种植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打渔陈镇政府

6

2020年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六合种养一体化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政府

7

2020年后方乡协鑫光伏新农业经济恒温库建设加工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后方乡政府

8

2020年台前县马楼镇闫霍村草菇种植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马楼镇政府

9

2019年度吴坝镇、夹河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发改委

10

2019年打渔陈镇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

打渔陈镇政府

11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

台前县人社局

(四)项目主管部门

11个重点项目主管部门为台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县扶贫项目工作的统筹安排与部署,当年度全县扶贫项目备案、抽查监督、汇总与上报。

(五)项目资金拨付单位

11个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单位为台前县财政局,负责台前县扶贫专项资金审批与下拨,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督导与绩效管理。

(六)预算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11个重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共计17,959.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32.17万元,省级资金711.31万元,市级资金1,580.00万元,县级资金4,836.3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报告出具日,11个项目累计支出资金17,615.78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98.08%。各项目预算资金和预算执行情况见下表:

11个重点项目预算资金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财政计划资金(万元)

执行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率

合计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1

台前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7,966.48

6,675.17

711.31

580.00

 

7,952.18

99.82%

2

2020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12.80

180.50

 

 

32.30

210.90

99.11%

3

2020年台前县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

187.50

 

 

 

187.50

133.40

71.15%

4

2020年田湾村设施农业项目

369.00

 

 

 

369.00

357.25

96.82%

5

2020年打渔陈镇设施农业种植项目

366.00

 

 

 

366.00

354.68

96.91%

6

2020年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六合种养一体化项目)

394.00

 

 

 

394.00

378.30

96.02%

7

2020年后方乡协鑫光伏新农业经济恒温库建设加工项目

398.00

 

 

 

398.00

385.30

96.81%

8

2020年台前县马楼镇闫霍村草菇种植项目

300.00

210.50

 

 

89.50

290.93

96.98%

9

2019年度吴坝镇、夹河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4,626.00

3,626.00

 

1,000.00

 

4,412.84

95.39%

10

2019年打渔陈镇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

140.00

140.00

 

 

 

140.00

100.00%

11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合计

17,959.78

10,832.17

711.31

1,580.00

4,836.3

17,615.78

98.08%

(七)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1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内容见下表:

1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内容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绩效目标

1

台前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升级改造项目村管网工程涉及9个乡镇117个行政村受益人口13.2914万人,入户改造38410户。铺设管网257.75万米。新打水源井6眼及相应的机井配套。城关镇新建供水厂1处等。

解决9个乡镇117个行政村,总受益人口13.2914万人,其中受益贫困人口1.0680万人的供水保证率,群众满意度。

2

2020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对全县112户四类重点人群存在危房实施改造,确保四类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

共改造危房112户,改造面积约 5600 平方米,受益村91个,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2 人,改造后的房屋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从而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3

2020年台前县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

建设蘑菇种植大棚10个,棚长33米,宽9米,单棚建筑面积297平米;主体骨架采用热镀锌圆管,装配式架构,棚高3.7米,覆盖材料采用10丝PO膜、黑白膜,新型一级玻璃棉,双7匹机组空调。

每年收益不低于建设资金8%,用于支付地租,以及分配给杨洪、东赵桥2个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产业发展和扶贫带贫。

4

2020年田湾村设施农业项目

占地150亩,建设15个日光温室(13.4*100*4.8)及水肥一体化配套设施。

务工吸纳贫困户30人,年收入1万元+流转贫困户土地年收入800元/亩+村集体收入,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6个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产权归属村集体。

5

2020年打渔陈镇设施农业种植项目

建设日光温室15栋,每栋温室长100米,宽13.4米,全部采用钢架结构。

每年收益不低于建设资金8%,用于支付地租,以及分配给刘街村、孙街村、马街村、前柴村、花庄村五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产业发展和扶贫带贫。 产权归属村集体。

6

2020年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六合种养一体化项目)

占地50亩,一期建设高标准几字型钢装配式日光温室16座,棚长100米,宽13.4米。

每年收益不低于建设资金8%,用于支付地租,以及分配给赵楼、曹杨韩、丁李、李皮匠、崔苏5个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产业发展和扶贫带贫, 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7

2020年后方乡协鑫光伏新农业经济恒温库建设加工项目

新建1650立方米的冷冻、冷藏库,其中超低冷库4间、冷库2间;隔热冷库板采用双面0.5mm彩钢聚氨酯150库板B2级阻燃,隔热楼地面采用XPS挤塑聚苯板200mm,BZFQ-550冷风机8台,2000mm风幕机4台;电力、供水、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带动贫困户增收200人以上,每年投资额的百分之八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给7个村。产权归属村集体。

8

2020年台前县马楼镇闫霍村草菇种植项目

投资约300万元,建设草菇大棚40个草菇。大棚长33米×宽7米,棚3.7米,棚内3排5层架,建筑面积231平方,覆盖材料采用10丝黑白两层膜加14cm保温棉,配风机,大棚内地面全部水泥硬化,主体骨架采用镀锌钢管组成框架结构。

草菇大棚每年产出32000斤/棚,按市场价3.5元/斤,收益11.2万元。项目实施带动马楼镇贫困户发展草菇种植产业,该村大棚继续将受益用于村集体,改善村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9

2019年度吴坝镇、夹河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夹河安置区扶贫车间占地24亩,建设1栋144米×56米钢结构车间,1栋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吴坝安置区扶贫车间占地58亩,建设4栋钢结构车间其中1#25米×92米,2#、3#、4#35米×92米,总建筑面积约13260平方米。

投入使用后可解决滩区搬迁群众1400余人就业,其中贫困人口430余人,每年人均可增加收入18000元。产权归属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

10

2019年打渔陈镇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

建设320平库房及围栏等基础设施。

产权归属村集体,本村直接收益8.4万,贫困户务工实现增收

11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

疫情期间,各乡镇各村开发保洁环卫、疫情消杀、执勤点执勤等岗位,解决外出困难贫困人员就业。

解决在疫情期间,外出困难就业困难问题,收益目标达7500人,让贫困户通过劳动增加收入,稳定了就业。

二、绩效评价工作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台前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0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0年台前县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2020年田湾村设施农业项目、2020年打渔陈镇设施农业种植项目、2020年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六合种养一体化项目)、2020年后方乡协鑫光伏新农业经济恒温库建设加工项目、2020年台前县马楼镇闫霍村草菇种植项目、2019年度吴坝镇、夹河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2019年打渔陈镇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共11个财政扶贫资金重点项目。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文件: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5.《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办〔2017〕44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

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

9.《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

10.《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

11.《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

12.《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

1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南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豫财农〔2019〕14号)

1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豫财预〔2019〕176号)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了解台前县2019、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情况和绩效达成情况,检查工作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合理性,发现和总结工作开展中的成绩与经验及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为项目管理和执行提供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决策、管理到产出、效果的绩效逻辑路径开展工作。评价组采用政策文献研究、专家咨询、社会调查、综合比较等评价方法,对台前县2019、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11个重点项目按照基础设施类、产业扶贫类和公共服务类三个类型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和评价思路,按照逻辑分析法研制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社会满意度5个方面对台前县2019、2020年11个重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安排3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管理从业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管理2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产出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3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效益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3个方面进行考察;社会满意度从服务对象满意度1个方面进行考察。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沟通与基础资料收集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搜集项目资料,全面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就项目内容和绩效评价中的关键问题,同台前县财政局、项目责任单位进行初步沟通,完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

2.评价方案设计

根据前期调研资料,梳理项目背景,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绩效目标有针对性的研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基础数据报表体系、调查问卷、访谈提纲等,并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时间表,确定工作小组人员,形成项目工作方案。

3.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

与项目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成满意度问卷调查、实地核查、访谈调研等,通过基础数据表等形式进行数据采集,对绩效评价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分析判断,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及制度制定、执行情况、项目产出及使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并对数据进行复核。

4.评价报告撰写

依据制订的评价标准和打分规则,对项目进行量化打分。依据评价结论和扶贫项目机制建立、扶贫项目推进及扶贫项目取得成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本次绩效选取11个重点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进行分类分析,按照基础设施类、产业扶贫类和公共服务类三个类型综合评分。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1.总体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评价组根据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访谈、现场核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对台前县2020年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项目整体评价得分93.96分,根据《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第十条 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按考评总得分确定。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规定,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等级为“优秀”。

基础设施类项目的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为10.00分,得分为9.00分,得分率为90.00%;项目管理类指标分值为20.00分,得分为20.00分,得分率为100.00%;项目产出类指标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7.46分,得分率为91.53%;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7.50分,得分率为91.67%;社会满意度类指标分值为10.00分,得分为10.00分,得分率为100.00%。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分值情况见下表:

台前县2020年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基础设施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0.00

9.00

90.00%

项目管理

20.00

20.00

100.00%

项目产出

30.00

27.46

91.53%

项目效益

30.00

27.50

91.67%

社会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合计

100.00

93.96

93.96%

(2)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的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合规。项目产出方面,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使用项目资金,计划完成112户,实际完成111户;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超出了计划时间。建设项目均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改善了贫困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提升了村民的用水卫生安全,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与此同时,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角度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项目决策资金安排方面,缺少前期具体的预算编制内容和预算资金分配资料;项目社会效益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改造户数未达到目标任务数。

2.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立项考察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考察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安排考察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基础设施类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基础设施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4.00

4.00

100.0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2.00

2.00

100.00%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

2.00

2.00

100.00%

绩效目标

4.00

4.00

100.00%

    绩效目标合理性

2.00

2.00

10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2.00

2.00

100.00%

资金安排

2.00

1.00

50.00%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

2.00

1.00

50.00%

合计

10.00

9.00

90.0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①基础设施类项目内容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以及《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4号)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得指标分值的1/3;②基础设施类项目与其责任单位部门职能相符合,得指标分值的1/3;③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均属于扶贫资金,扶贫是政府改善区域收入不平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得指标分值的1/3。综上,该指标得2分。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①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均提供了四议两公开等集体决策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2;②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供的实施方案规范完整,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①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均设定并提供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得指标分值的1/2;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①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了数量、质量、时效等二级指标,同时对二级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得指标分值的1/2;②通过对细化分解的三级指标赋予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与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数相对应。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其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未提供项目预算编制资料,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综上,该指标得1分。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从业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业务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质量可控性;预算资金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预算资金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基础设施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业务管理

8.00

8.00

10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4.00

4.00

100.00%

项目质量可控性

2.00

2.00

100.00%

预算资金管理

12.00

12.00

10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100.00%

预算资金执行率

4.00

4.00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4.00

4.00

100.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2.00

2.00

100.00%

合计

20.00

20.00

100.00%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台扶指办[2018]9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2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①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4;②2个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公告公示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4;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对2个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进行了调整,得指标分值的1/4;④2个项目的实施实行了验收手续,得指标分值的1/4。综上,该指标得4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①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得指标分值的1/2;②2个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验收报告等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办农[2018]6号)、《台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台办[2019]22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2分。

预算资金执行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预算执行率=7952.18/7966.48*100%=99.8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率=210.9/212.8*100%=99.11%。综上,该指标得4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关于项目的明细账簿、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认为:①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4;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指标分值的1/4;③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开支符合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得指标分值的1/4;④项目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得指标分值的1/4。综上,该指标得4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经查阅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①台前县出台制定了《台前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拨付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扶指[2018]25号)、《台前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台财办农[2017]14号)等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2;②从提供的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可见项目责任单位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3.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产出数量考察实际完成率;产出时效考察完成及时率;产出质量考察项目验收合格情况。基础设施类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基础设施类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基础设施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10.00

9.96

99.60%

实际完成率

10.00

9.96

99.60%

产出时效

10.00

7.50

75.00%

完成及时率

10.00

7.50

75.00%

产出质量

10.00

10.00

100.00%

    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10.00

10.00

100.00%

合计

30.00

27.46

91.53%

实际完成率:根据实地核查和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际完成率=99.11%。综上,该指标得9.96分。

完成及时率:根据实地核查和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完成及时率=108.1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完成及时率=91.79%。综上,该指标得7.5分。

项目验收合格情况:根据实地核查和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综上,该指标得10分。

(4)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社会效益考察建设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和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情况;可持续影响考察项目建设内容可持续使用年限。基础设施类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基础设施类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基础设施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社会效益

20.00

17.50

87.50%

建设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

10.00

7.50

75.00%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10.00

10.00

100.00%

可持续影响

10.00

10.00

100.00%

项目建设内容可持续使用年限

10.00

10.00

100.00%

合计

30.00

27.50

91.67%

建设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实际惠及117个村,达到了目标值11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际惠及111户,未达到目标值112。综上,该指标得7.5分。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情况:根据访谈和实地调研,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内容均投入使用,该指标得10分。

项目建设内容可持续使用年限:根据实地调研和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内容验收均达到目标使用年限,该指标得10分。

(5)社会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从服务对象满意度一个方面进行考察。服务对象满意度考察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基础设施类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基础设施类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项目

得分

得分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

100.0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实地调研期间,评价组人员对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惠及的贫困村村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2个项目整体满意度水平均为100%。综上,该指标得10分。

(二)产业扶贫类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1.总体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评价组根据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访谈、现场核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对台前县2020年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项目整体评价得分73.70分,根据《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第十条 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按考评总得分确定。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规定,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等级为“及格”。

产业扶贫类项目的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为10.00分,得分为8.94分,得分率为89.40%;项目管理类指标分值为20.00分,得分为19.75分,得分率为98.75%;项目产出类指标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6.88分,得分率为89.60%;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11.88分,得分率为39.60%;社会满意度类指标分值为10.00分,得分为6.25分,得分率为62.50%。产业扶贫类项目绩效分值情况见下表:

台前县2020年产业扶贫类项目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0.00

8.94

89.40%

项目管理

20.00

19.75

98.75%

项目产出

30.00

26.88

89.60%

项目效益

30.00

11.88

39.60%

社会满意度

10.00

6.25

62.50%

合计

100.00

73.70

73.70%

(2)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的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合规。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超出了计划时间。建设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投入运营,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吴坝安置区扶贫车间第2号厂房已出租,其他厂房已满足出租条件尚未出租,其余6个项目均已投入运营。

与此同时,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角度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立项程序规范性方面,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田湾设施农业项目、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未提供可研报告,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预算资金执行率方面,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预算执行率在60%-90%;经济效益方面,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产生收益;田湾设施农业项目责任单位未提供项目收益资料;打渔陈镇设施农业项目、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50%-100%;满意度方面,除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满意度无法获取外,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满意程度在50%以下。

2.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立项考察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考察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安排考察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产业扶贫类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产业扶贫类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4.00

3.75

93.75%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2.00

2.00

100.00%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

2.00

1.75

87.50%

绩效目标

4.00

3.94

98.50%

    绩效目标合理性

2.00

2.00

10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2.00

1.94

97.00%

资金安排

2.00

1.25

62.50%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

2.00

1.25

62.50%

合计

10.00

8.94

89.4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①项目内容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以及《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4号)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得指标分值的1/3;②产业扶贫类项目工作与其部门职能相符合,得指标分值的1/3;③田湾设施农业项目资金属于扶贫资金,扶贫是政府改善区域收入不平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得指标分值的1/3。综上,该指标得2分。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①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全部经过了集体决策资料,其中: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田湾设施农业项目、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未提供可研报告,得指标分值的13/32;②8个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其中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指标分值的15/32。综上,该指标得1.7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①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设定并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得指标分值的1/2;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①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将其细化分解为数量、质量、可持续影响等二级指标,同时对二级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其中:田湾设施农业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分解的不正确,得指标分值的15/32;②通过对细化分解的三级指标赋予清晰、可衡量指标值,与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数对应,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1.94分。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其中: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田湾设施农业项目、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未提供项目预算编制资料;其他5个项目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综上,该指标得1.25分。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从业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业务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质量可控性;预算资金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预算资金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产业扶贫类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产业扶贫类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业务管理

8.00

8.00

10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4.00

4.00

100.00%

项目质量可控性

2.00

2.00

100.00%

预算资金管理

12.00

11.75

97.92%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100.00%

预算资金执行率

4.00

3.75

93.75%

资金使用合规性

4.00

4.00

100.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2.00

2.00

100.00%

合计

20.00

19.75

98.75%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台扶指办[2018]9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2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①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4;②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公告公示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4;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对需要调整的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进行了调整,得指标分值的1/4;④项目的实施实行了公开招标,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完备,按照规定签订了建设合同书,得指标分值的1/4。综上,该指标得4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①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得指标分值的1/2;②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阶段性验收单、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办农[2018]6号)、《台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台办[2019]22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2分。

预算资金执行率: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其中: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预算执行率在60%-90%,其余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在90%-100%。综上,该指标得3.7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产业扶贫类项目的明细账簿、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认为:①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4;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料基本齐全,得指标分值的1/4;③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开支符合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得指标分值的1/4;④项目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得指标分值的1/4。综上,该指标得4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经查阅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①台前县出台制定了《台前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拨付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扶指[2018]25号)、《台前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台财办农[2017]14号)等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2;②从提供的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可见项目责任单位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2分。

3.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产出数量考察实际完成率;产出时效考察完成及时率;产出质量考察项目验收合格情况和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产业扶贫类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产业扶贫类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10.00

10.00

100.00%

实际完成率

10.00

10.00

100.00%

产出时效

10.00

7.50

75.00%

完成及时率

10.00

7.50

75.00%

产出质量

10.00

9.38

87.50%

    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5.00

5.00

100.00%

项目正常运营情况

5.00

4.38

87.60%

合计

30.00

26.88

89.60%

实际完成率:根据实地核查和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际产出与《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确定的产出一致。综上,该指标得10分。

完成及时率:根据实地核查和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台前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19]14号),其中: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完成及时率150%以上,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完成及时率100%-150%,其余5个项目完成及时率≦100%。综上,该指标得7.5分。

项目验收合格情况:根据实地核查和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综上,该指标得5分。

项目正常运营情况:根据实地核查和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其中: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出租运营;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吴坝安置区扶贫车间第2号厂房已出租,其他厂房已满足出租条件尚未出租;其余6个项目均已投入运营。综上,该指标得4.38分。

(4)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经济效益考察项目惠及贫困村村集体收益率;社会效益考察建设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可持续影响考察项目为惠及贫困村带来收益的年限。产业扶贫类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产业扶贫类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经济效益

10.00

3.75

37.50%

项目惠及贫困村村集体收益率

10.00

3.75

37.50%

社会效益

10.00

0.00

0.00%

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

10.00

0.00

0.00%

可持续影响

10.00

8.13

81.30%

项目为惠及贫困村带来收益的年限

10.00

8.13

81.30%

合计

30.00

11.88

39.60%

项目惠及贫困村村集体收益率: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产生收益;田湾设施农业项目责任单位未提供项目收益资料;打渔陈镇设施农业项目、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50%-100%;后方协鑫光伏恒温库项目、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100%;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在50%以下。综上,该指标得3.75分。

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出租运营;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带贫机制尚未发挥作用;其余6个产业扶贫类项目未提供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的有关资料,因此该指标不得分。

项目为惠及贫困村带来收益的年限:根据实地调研和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①建设项目收均达到国标规定设计使用年限,得指标分值的1/2;②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产生收益;田湾设施农业项目责任单位未提供项目收益资料;其余5个项目均按时支付了承包款,得指标分值的5/16。综上,该指标得8.13分。

(5)社会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从服务对象满意度一个方面进行考察。服务对象满意度考察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产业扶贫类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产业扶贫类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产业扶贫类项目

得分

得分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

6.25

62.5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

10.00

6.25

62.50%

合计

10.00

6.25

62.5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实地调研期间,评价组人员对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涉及的贫困村村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带贫机制尚未发挥作用;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满意程度在50%以下;其余5个项目满意度在90%-100%。综上,该指标得6.25分。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1.总体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评价组根据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访谈、现场核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对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项目整体评价得分97.00分,根据《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第十条 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按考评总得分确定。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规定,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等级为“优秀”。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的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2.00分,得分率为80.00%;项目管理类指标分值为25.00分,得分为25.00分,得分率为100.00%;项目产出类指标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30.00分,得分率为100.00%;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为20.00分,得分为20.00分,得分率为100.00%;社会满意度类指标分值为10.00分,得分为10.00分,得分率为100.00%。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分值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5.00

12.00

80.00%

项目管理

25.00

25.00

100.00%

项目产出

30.00

30.00

100.00%

项目效益

20.00

20.00

100.00%

社会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合计

100.00

97.00

97.00%

(2)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的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检查督办有效,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项目产出方面,项目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完毕,补助标准全部达标。项目效益方面,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众多,集体满意度较高。

2.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项目立项考察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考察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安排考察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6.00

6.00

100.0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3.00

3.00

100.00%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

3.00

3.00

100.00%

绩效目标

6.00

6.00

100.00%

    绩效目标合理性

3.00

3.00

10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00

3.00

100.00%

资金安排

3.00

0.00

0.00%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

3.00

0.00

0.00%

合计

15.00

12.00

80.0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①项目内容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以及《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4号)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得指标分值的1/3;②台前县人社局作为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工作的职能部门,该项目工作与其部门职能相符合,得指标分值的1/3;③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属于扶贫资金,扶贫是政府改善区域收入不平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得指标分值的1/3。综上,该指标得3分。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①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四议两公开等集体决策程序,得指标分值的1/2;②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供的工作方案规范完整,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①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设定并提供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得指标分值的1/2;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3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①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了数量、质量、时效等二级指标,同时对二级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分别为补助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数、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等三级指标。得指标分值的1/2;②通过对细化分解的三级指标赋予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与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数一一对应。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3分。

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未提供项目预算编制资料,该指标不得分。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从业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业务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检查督办有效性;预算资金管理考察管理制度健全性、预算资金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业务管理

10.00

10.00

10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3.00

3.00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4.00

4.00

100.00%

检查督办有效性

3.00

3.00

100.00%

预算资金管理

15.00

15.00

10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3.00

3.00

100.00%

预算资金执行率

4.00

4.00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4.00

4.00

100.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4.00

4.00

100.00%

合计

25.00

25.00

100.00%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台扶指办[2018]9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①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3;②项目责任单位提供了公告公示资料,得指标分值的1/3;③该项目不存在调整的情况,得指标分值的1/3。综上,该指标得4分。

检查督办有效性: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9月份发放完毕,各乡镇有相关出工考勤表、工资发放台账等资料。综上,该指标得3分。

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台前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台前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2016]53号)、《台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台财办农[2018]6号)、《台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台办[2019]22号)等管理制度。综上,该指标得3分。

预算资金执行率: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实际支出资金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3000/3000*100%=100%。综上,该指标得4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明细账簿、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认为:①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4;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指标分值的1/4;③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开支符合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得指标分值的1/4;④项目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得指标分值的1/4。综上,该指标得4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经查阅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①台前县出台制定了《台前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拨付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扶指[2018]25号)、《台前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台财办农[2017]14号)等制度,得指标分值的1/2;②从提供的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可见项目责任单位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得指标分值的1/2。综上,该指标得4分。

3.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产出数量考察实际完成率;产出时效考察完成及时率;产出质量考察项目补助标准达标情况。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10.00

10.00

100.00%

实际完成率

10.00

10.00

100.00%

产出时效

10.00

10.00

100.00%

完成及时率

10.00

10.00

100.00%

产出质量

10.00

10.00

100.00%

    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10.00

10.00

100.00%

合计

30.00

30.00

100.00%

实际完成率:《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确定该项目开发就业岗位数7500个,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项目实际补助7788人。综上,该指标得10分。

完成及时率:根据实地调研和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项目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8/8*100%=100%。综上,该指标得10分。

项目补助标准达标情况:根据实地调研和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项目实际补助7788人,每人每月600元,全部达标,该指标得10分。

(4)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从社会效益一个方面进行考察。社会效益考察项目政策知晓率和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社会效益

20.00

20.00

100.00%

项目政策知晓率

10.00

10.00

100.00%

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

10.00

10.00

100.00%

合计

20.00

20.00

100.00%

项目政策知晓率:评价组人员实地调研了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后方乡、马楼镇五个乡镇,并随机对其中的15位公益岗补助人员的政策知晓情况进行调查,政策知晓率为100%。综上,该指标得10分。

项目惠及贫困户人数:《台前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调整方案》(台贫组〔2020〕32号)确定该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7500人,根据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实际补助人数7788人。综上,该指标得10分。

(5)社会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从服务对象满意度一个方面进行考察。服务对象满意度考察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社会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分值

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项目

得分

得分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

10.00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

100.00%

惠及贫困村村民满意度:实地调研期间,评价组人员对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惠及的贫困村村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计收集问卷15份,有效问卷15份,贫困户对该项目整体满意度水平为100%。综上,该指标得10分。

六、主要成绩

(一)基础设施类扶贫项目主要成绩

台前县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均有效完成建设工作,项目完成质量和时效性较好。根据台前县2020年基础设施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完工监理报告:①从项目完成时效性来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按计划工期完成施工和验收,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实际完工时间超出了计划时间16天。因此,整体来看项目完成时效性较好。②从项目完成质量来看,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实际建设完成内容与计划建设内容一致。整体来看,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有效改善了贫困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提升了村民的用水卫生安全,村民满意度较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改善了贫困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提升了村民的用水卫生安全,整体幸福感得到改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有所丰富,村民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二)产业扶贫类项目主要成绩

台前县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均有效完成建设工作,项目完成质量和时效性较好。根据台前县2019、2020年产业扶贫类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完工监理报告:①从项目完成时效性来看,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完成及时率在150%以上,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完成及时率在100%-150%,其余5个项目完成及时率≦100%。整体来看,项目完成时效性较好。②从项目完成质量来看,8个产业扶贫类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实际建设完成内容与计划建设内容一致。整体来看,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可以全力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和扶志相结合,转变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提高自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成绩

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共3000万元,按照计划全部及时支付完毕。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累计开发与防疫有关的保洁换位、疫情消杀、执勤点执勤等农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7788个,超出计划数288个,有效确保外出困难贫困户劳动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稳定就业,整体满意度较高。

六、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主要问题

1.产业扶贫类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不足

①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田湾设施农业项目、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未提供可研报告。

《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二、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 (四)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按照制度程序,对申报入库的扶贫项目,按照项目类别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论证,依照评审标准严把项目评审论证关。……”

②邢仝红心苹果种植项目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二、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 (三)提前规划准备。……各乡(镇)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标准文本申报下一年度应实施完成的脱贫攻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项目实施方案要详实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工程类项目要明确施工示意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内容,产业发展类项目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项目运作模式、带贫规模、带贫对象及绩效目标等,凡应确定到人到户的要具体细化到人到户。……”

2.项目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性不足

基础设施类项目、产业扶贫类项目、公共服务类项目只有部分项目编制的可研报告或者实施方案里有详细具体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内容,其余项目均未体现详细具体的预算内容。

3.个别项目尚未投入运营

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投入运营;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吴坝安置区扶贫车间第2号厂房已出租,其他厂房已满足出租条件尚未出租。

4.产业扶贫类项目运营村集体收益率不高

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产生收益;田湾设施农业项目责任单位未提供项目收益资料;打渔陈镇设施农业项目、城关镇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在50%-100%;马楼闫霍草菇种植项目村集体收益率在50%以下。

(二)有关建议

针对台前县2019、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为了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组提出以下建议:

1.项目事前要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等程序,严格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文件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详实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工程类项目要明确施工示意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内容。

2.项目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要合理,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的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3.吴坝镇鸡枞菌种植项目建设完成后尚未投入运营;吴坝、夹河黄河滩安置区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吴坝安置区扶贫车间第2号厂房已出租,其他厂房已满足出租条件尚未出租,项目单位和责任人应统筹调配资源使建设项目尽快投入运营。

4.产业扶贫类项目运营村集体收益率不高,项目单位和责任人应尽快核查相关原因,促使目标收益及时落实。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绩效评价的11个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以台前县财政局和各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资料提供方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由于实地调查时间紧迫,未对涉及多个村庄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仅选择了几个项目实施地附近的村庄进行抽查,并且抽查人员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女性或年龄较大的村民,这对于调查问卷的结果有一定影响。

附件:1.台前县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11个重点项目基础数据表

2.台前县2020年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3.台前县2020年产业扶贫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4.2020年台前县疫情期间扶贫公益性岗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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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德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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