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21〕11号关于印发台前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台前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3日
台前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
台前县计划生育协会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5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台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党的群团组织改革要求,以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着力推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台前县“大健康”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积极贡献。
二、改革目标
准确把握县计划生育协会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中的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改革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提高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协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六项重点任务,把计划生育协会建设成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充分信赖、充满生机活力的群团组织。全面服务乡村振兴,配合党和政府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营造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解决群众“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的问题,推动形成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新格局。
三、改革方向
(一)明确职能任务。生育政策调整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重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计划生育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必须强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团结引领、宣传倡导、生育关怀、家庭服务、权益维护等职能,落实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发挥计生协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
(二)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内设机构。优化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夯实基层网络。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力量,按照女性村干部优先专(兼)职的原则,解决人员缺失问题,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下级计划生育协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向上级计划生育协会备案制度。加强网上计划生育协会建设。
(三)优化理事单位、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优化县级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单位,吸纳各卫生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为理事单位,调整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结构,减少党政领导所占比例,提高基层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县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基层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分别不低于35%、25%。
(四)改进干部培养和管理方式。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干部的选拔培养要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加大公开遴选、择优选调干部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挂职、兼职干部数量,提出选派计划和人员建议,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与有关单位协商开展选派工作。加强机关干部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双向交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
(五)建立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围绕计划生育协会六项重点任务,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的工作机制,通过招募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生殖健康等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个方面的志愿者队伍,提高计划生育协会群众工作能力。
(六)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骨干轮训,着力提升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会员结构,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活动经常、热心公益的服务队伍。巩固完善“会员之家”“青春健康教育基地”“暖心家园”等服务阵地。探索通过资金募集、有偿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平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县级计划生育协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40天。
四、职能任务
(一)开展宣传教育。构建网上宣传平台,运用网络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宣传服务新格局。依托组织网络和活动阵地,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双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网络优势,完善生殖健康咨询队伍,逐步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生殖健康中心等咨询服务阵地,了解青少年、新婚育人群、中老年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形成卫生计生优势互补、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新模式。创新青春健康教育、家庭健康素养促进等项目载体,打造生殖健康绿色服务品牌。
(三)开展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
(四)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推进生育关怀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围绕计划生育家庭需求,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提供帮扶,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失独家庭关爱行动,实现失独家庭帮扶全覆盖。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管理,准确掌握失独家庭信息,摸清底数,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协助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落实失独家庭就医、养老服务等“绿色”通道政策。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等项目。完善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为上级计划生育协会探索开发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提供数据支持。
(五)开展权益维护。加强维权载体和能力建设。倾听和反映计生家庭呼声,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协助推进生育政策的落实。
(六)开展流动人口服务。探索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机制。推进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扩大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覆盖面。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倡导,督促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惠,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关注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留守老人健康照料。
五、加强领导
(一)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落实党建带群建制度,推动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完善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党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协会领导班子。推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专题会议制度或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帮助计划生育协会厘清职责任务,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财政部门要对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给予必要支持,有关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卫生健康部门对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创造条件保障计划生育协会参与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要,将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交由计划生育协会承担,并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
(三)统筹推进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中共台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指导下,县卫健委和县计生协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制定改革细则,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计划生育协会改革任务。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乡级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和建全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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