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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21〕12号关于成立台前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1-04-18
浏览量:2526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闫纪海(副县长)

副组长:吕寻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东霞(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 栋(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延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敬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来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王富正(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蒋 坤(侯庙镇政府镇长)

杨淑清(清水河乡政府乡长)

王广昌(马楼镇政府镇长)

孙常玉(后方乡政府乡长)

张帅业(孙口镇政府镇长)

兰 锐(城关镇政府镇长)

张传明(打渔陈镇政府镇长)

李恒山(夹河乡政府乡长)

吴光征(吴坝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张东霞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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