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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县政府办2021-04-25
浏览量:79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4月2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台前县百宇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乳胶枕生产项目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镇接泊浪村

台前县百宇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台前县百宇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乳胶枕生产项目位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镇接泊浪村,占地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0万元

 

1、废气。项目废气为配料粉尘、喷涂脱模剂废气和发泡、成型废气,配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脱模剂废气和发泡、成型废气:经“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应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发泡原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营运期各种固废要分类收集、存放,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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