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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来源:县政府办2023-11-26
浏览量:9654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行政裁决工作。

(四)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

(五)承担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行政、经济、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贪、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乡村振兴相关职责任务。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服务股、宣传教育股、法律事务审核股、依法行政工作股、行政复议应诉股、党建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后方司法所、清水河司法所、马楼司法所、城关司法所、孙口司法所、夹河司法所、吴坝司法所、打渔陈司法所、侯庙司法所


办公地址:

河南省台前县纬六路综合楼1号7楼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

0393-2211312

负责人姓名:

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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