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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体局

来源:县政府办2023-11-26
浏览量:9393

一、机关职能

台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和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形象宣传推广,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村(社区)体育器材配备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市场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全县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申报、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资源管理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6个)

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机关党总支)

文化艺术股

文化遗产股(文物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市场管理和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广电体育股

旅游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6个)

台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大队

台前县文化图书馆

台前县将军渡纪念馆服务中心

台前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台前县剧院

台前县戏曲研究中心

三、办公地址

河南省台前县凤鸣121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季) 300-630(夏季),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393-2238322

六、负责人姓名

王学军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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