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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来源:县政府办2023-11-26
浏览量:16137

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全县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能源产业政策,推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六)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执行相关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油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油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

行政股室十个:办公室、经济社会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交财贸股、农村经济发展股、价格管理股、资源节约和能源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粮食储备管理股。

事业单位两个: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台前县政府综合楼6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5.1—9.30)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10.1—4.30)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393-2211391

六、负责人姓名

高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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