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
一、职能配置
台前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 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 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四)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 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 承担台前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 承担台前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3个)
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办信室
督查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1个)
台前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台前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台前县新区政和大道62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季),
3:00-6:30(夏季),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393-2209198
六、负责人姓名
刘建东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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