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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县政府办2021-05-21
浏览量:175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面积15.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百顺路、西至晋豫鲁铁路、南至恒春路、兴隆路、东至铁西路。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产业布局规划:

(1)羽绒及服饰加工园区:百顺路以南、兴发路以北、未来大道以东、长庆路以西区域,总面积约224公顷。主要发展羽绒及制品产业、服饰加工产业等,拓展产业链条,集群化发展。

(2)中小微企业园区:长庆路以西、兴发路以北、铁西路以西、百顺路以南区域,总面积约233公顷。主要发展汽车起动机、发电机、润滑油、农业机械生产等机动车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制造等产业,坚持高端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的发展路线,逐步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3)化工及物流仓储产业区:腾飞路以东、兴发路、南环路以南、恒春路以北、铁西路以西区域,总面积约702公顷。主要依托危化专用铁路、交通干道等发展化工、仓储与配送以及保税仓储等,向新型化工及现代物流产业转型升级。

(4)综合服务配套区:晋豫鲁铁路以东、凤台大道以南、兴发路以北、未来大道以西区域,总面积约75公顷。依托台前北站,发展专业市场、电子商务、行政办公、仓储物流等生产生活性服务。

(5)公共服务配套区:长庆以东、百顺路以南、凤台大道以北、长财路以西区域,总面积约30公顷。主要提供办公、医疗、居住等生活服务。

(6)新兴产业园区:南环路以北、兴业路以南、晋豫鲁铁路以东、黄河大道以西及百顺路以南、凤台大道以北、晋豫鲁铁路以东、未来大道以西围合区域,总面积分别约193公顷、47公顷。积极培育新型材料、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前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台前县凤台大道与中兴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吕寻涛   联系电话:1383938068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与桐柏路交叉口金中环B座101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oVErS_h_oCC7YD0hDXaEA ,提取码:92rz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您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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