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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21〕19号关于扎实推进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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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探索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投资领域市场化运营新模式,扎实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工程项目,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新路子,促进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投资市场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要严格履行职责。由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挂钩全县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资金运营,项目建成验收后形成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扣除省、市级统筹部分,剩余部分和新增粮食产能指标全部由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标监管,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要优先无偿足量保障县内各类项目建设需求。

三要保障项目运作。在满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市统筹、地方自用和调剂需求的基础上,剩余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新增粮食产能指标调剂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订《台前县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2035年指标调剂计划》(以下简称《调剂计划》),在项目建成后的13年内均衡安排指标调剂事宜,并在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下通过指标调剂平台进行交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调剂计划》安排的部分指标交易收益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代收调剂资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资金划转至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前县支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偿付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本息。县自然资源局、台前投资集团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指标交易、管理和监管等事项订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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