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09〕93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台前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雷灯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方业生(副县长)
副 组 长:张海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延龙(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杜长磊(县卫生局局长)
李汉川(县财政局局长)
侯召芳(县人事局局长)
王学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兰庆成(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胜军(县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郭焕英(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延岭(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韩 峰(县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
唐庆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
寇怀清(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残联理事会会长)
黄祥坤(县卫生局副局长)
高绍青(县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计生协
会常务副会长)
闫庆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继全(县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台前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承担,侯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祥坤、郭焕英、唐庆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撤销。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改革 机构 通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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