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7月2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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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料项目(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城关镇老庄村 |
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 |
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城关镇老庄村,占地面积13334m2,建设内容为“濮阳市存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料项目(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成后,年产300万吨砂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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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石粉筒仓排空粉尘及装车粉尘、原料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皮带输送粉尘、产品堆放粉尘和产品装卸粉尘。破碎、筛选工序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破碎机和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经引风机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制砂工序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在制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粉筒仓全密闭,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加盖篷布、洒水、密闭卸料、降低卸料高差、水喷淋装置、传送密闭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扫、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物料输送:输送带进行全封闭、下料处采取喷淋除尘措施、车间阻隔降尘;产品堆放粉尘和产品装卸粉尘:采取喷淋除尘措施、车间阻隔降尘。营运期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600m3三级沉淀池+1座60m3底泥中转池+1套压滤机沉淀后循环使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作为产品(石粉料)外售;压滤机滤饼暂存于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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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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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2 |
豫台粮油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 |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中兴大道以东与兴业路以南交叉处 |
台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总投资32053万元,规划总占地面积122425.26m2,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88405m2,总建筑面积59019.2m2,包括车间、仓库、综合研发试验中心、配电室及配备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花生50万吨。 |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榨油车间有机废气、浸出车间有机废气、精炼车间产生的废气和恶臭气体、锅炉废气。原料筛选的粉尘:经管道+脉冲除尘器装置+15m排气筒排放;码垛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装置+15m排气筒排放;榨油车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汽水分离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器+15m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有机废气:通过溶剂油经冷凝+石蜡吸收+ 15m排气筒收集外排;精炼车间废气(脱臭废气、皂角废气):通过汽水分离塔+活性炭吸附+ 15m排气筒收集外排;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营运期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80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2.0mg/m3),锅炉废气应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 号)中天然气锅炉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浓度≤30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溶剂冷凝液分离器、水洗工序排水、车间拖地废水、精炼车间循环水池排水。经7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多级生化”,处理规模70t/d)处理后,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厂收水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震、隔声、吸声,厂区绿化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生产过程中固废主要有:土杂、饼粕、磷脂、皂角、废白土、滤渣等,生活垃圾主要为办公人员产生的废纸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土杂、滤渣、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1×20m2一般固废暂存场,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由厂家技术人员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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