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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政府办2021-11-09
浏览量:4824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办〔2016〕18号)精神,推进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依法依规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筑牢权力运行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提上重要位置

1.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是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在信息服务中做好舆论引导和民意沟通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决策、执行、服务和监督全过程。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出台政策与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同步进行。各乡镇、各部门出台重大政策、规划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反应,同步部署、推进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面深入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将产生的影响、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对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舆论热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有效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可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组织记者专访、集体采访,发布新闻稿、答复记者问询等形式,由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运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方便快捷、通俗易懂地发布权威信息。

3.及时有效组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应急指挥机构设立新闻中心,由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公室协调组织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事件处置的实际工作部门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及时准确发布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息。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并持续滚动发布。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引起社会严重关切的突发事件,要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视事件处置情况连续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伤亡、损失、性质、原因、责任等权威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的重要依据。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准确、权威、口径一致,避免因发布错误或片面信息引发公众质疑。对于因迟报、漏报,特别是瞒报、谎报和企图掩盖事实真相,从而引起重大社会舆情的情形,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4.加强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在2年内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信息发布体系。

5.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各乡镇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地信息发布工作。县直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承担和负责信息发布,该机构可以新闻办公室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信息发布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根据授权发布信息,协调相关单位拟定口径;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制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方案;负责对重要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并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考核;组织新闻发言人培训等。

6.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对信息发布负有主要责任;要善于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发布权威信息,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要在重大政策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积极有效引导舆论。各级党政机关其他负责同志就自己分管的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发言人和本单位有关工作负责同志根据授权负责日常的信息发布工作,并要向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建议开展信息发布活动的时机、内容、形式和人选。

三、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7.县政府信息发布权威平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是县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就重大决策、重大方案、重要会议、重要部署、重要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

建立县直部门出席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的制度。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8.县直部门例行发布平台。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本部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每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前,要报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批,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协调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未经登记审批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不派记者采访报道。

9.各乡镇信息发布权威平台。各乡镇政府新闻发布会是本地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各乡镇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建立专门的新闻发布厅,就本地出台重大政策、举办重要活动、突发事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当地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当地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10.新媒体发布平台。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打造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在全县形成阵容强大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程序,认真做好公众问询答复,充分与公众互动交流。

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办好官方网站,丰富网上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使全县党政机关官方网站成为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可靠来源。

四、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11.新闻发言人的选任和职责。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的任职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把新任发言人的信息报上级和同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公室。

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地本部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根据授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阐述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主动了解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提出引导舆论的建议和对策。新闻发言人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地本部门各方面情况,善于和媒体打交道,具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良好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12.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直职能部门,在4年内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其任职要保持相对稳定。专职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办公室的管理和建设。

13.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作用。新闻发言人工作由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新闻发言人要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掌握重要信息,根据授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开展信息发布工作。要为新闻发言人配备精干的专业工作团队;要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将其纳入本单位经费计划。

14.加强业务培训。新闻发言人上岗须参加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上岗培训。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针对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团队的岗前培训和专业课程培训。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5.舆情搜集研判报告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地的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涉及的实际工作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舆情的处置。县直部门、县管企业要建立相应的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搜集与自身有关的舆情,密切关注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举办、热点问题出现、敏感时间节点的舆论动向,有针对性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涉事责任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宣传部门。

增强舆情研判的科学性。整合各地各部门舆情信息搜集资源,形成多层次舆情搜集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重大舆情专家会商机制。宣传部门牵头、涉事责任部门参与,针对舆论关注,研究拟订信息发布口径。口径要及时快捷、真实准确、简短清晰、令人信服。

16.专家政策解读机制。建立县政府政策解读专家评论队伍。在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发布的同时,相关专家通过召开研讨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宣讲等方式及时提供解读和评论。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信息发布任务较重的部门,要组建、培养一支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家队伍,及时组织专家按照部署和要求参与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17.公众和媒体参与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与舆论反应,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工作预案。及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强信息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社会共识。

六、积极发挥媒体引导作用

18.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各级党政机关要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原则上应对具有采访资格的境内外媒体记者开放。

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和信息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要确保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畅通,有重要信息发布及时通知记者。对于记者问询,要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19.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创造条件安排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与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了解重大政策。新闻媒体要及时、全面、准确报道和解读各地各部门发布的信息。要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策划报道内容,改进宣传报道方式,扩大信息传播效果。涉及重大政策、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来稿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管理规定,不得刊播、转载、转摘未经审核的来稿和信息。严格新闻采访证制度,严禁媒体聘用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从事采访工作。反映群众意见诉求要理性客观、注重建设性,避免简单片面、放大矛盾分歧。

20.建立媒体报道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因刊播失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要及时刊播更正信息,消除影响。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信息,转载、转播违规报道和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2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确保实际工作与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各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

实际工作部门承担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重要政策、重要文件、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时,会同宣传部门提前谋划、共同研究制定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方式,及时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组织好媒体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2.提升干部媒介素养。加强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专题培训。在重大事项、关键时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23.加强监督考核。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宣传部门要建立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考核机制,针对每年参加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次数和效果、各地各部门例行新闻发布会次数和效果、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送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社会关切不回应、重要信息不发布、引导舆论不得力的,要公开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台前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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