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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21〕30号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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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建立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的重要意义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工资待遇十分关心,要求教育投入更多向教师倾斜,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让人羡慕的职业。依法依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对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推进台前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压实责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统筹协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委组织部。每年测算一次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

(二)县教育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日常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按时、足额、公正分配绩效工资;积极协调各部门发挥联动效能,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三)县人社局。每年比对测算一次公务员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科学足额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为新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办理入职手续;每年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薪级工资,常态化晋升教师岗位等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变动后,及时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四)县财政局。教育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工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精准施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各项待遇政策 

(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增资长效机制。按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各类工资事项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工资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扎实做好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将上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额部分纳入本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三)落实教师各类待遇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套改分档政策,及时为晋升职称教师套改工资。逐年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进行正常升薪,按时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四、强化保障,确保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关系全县广大教师切身利益,事关台前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筹措与保障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问题。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跟踪、检查、督导。

(四)加强舆论引导。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重视社会舆情监测和教师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了解掌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诉求,全面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问题,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妥善做好政策解读、热点答疑等工作。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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