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六批7个群众举报件,濮阳县1件、清丰县1件、南乐县1件、华龙区1件、经开区3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濮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区整改。截至2022年1月14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127个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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