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前县2022年度慈善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台前县慈善总会章程》和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经县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讨论,特制订《台前县2022年度慈善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尽职尽责,认真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台前县慈善总会
2022年2月12日
台前县2022年度慈善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上级慈善组织规定,2022年,台前县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守“弘扬慈善精神、汇聚慈善美德”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宗旨,突出乡村振兴和扶危济困重点,坚持守正创新,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据《台前县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办法》,结合台前县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特制订《台前县2022年度慈善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救助项目
(一)扶危济困送温暖项目
1、救助对象
台前籍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经医保等有关部门报销后,个人负担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困难家庭;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损失十万元以上、陷入严重困难需要救助的贫困家庭。
2、救助标准:
(1)重大疾病患者,本人年度药费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含五万元),按6%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自申报月份至上一年同月份,为年度时间)。
(2)一个家庭(户口本为准)有两个以上重大疾病患者,本年度医疗花费可合并计算,但救助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
(3)遭遇突发灾祸造成家庭损失在10万元以上,由村或工作单位及时上报,县慈善总会会同乡镇或有关单位实地访查验证,视损失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最高救助5000元。
(二)“有爱不再孤单”救助项目
1、救助对象:
(1)本县辖区就读于高中、初中、小学中的孤儿;
(2)品学兼优的特困单亲家庭的学生;
(3)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
(4)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
2、救助规模
今年计划救助500名左右。
救助金额
九年义务教育范围内的学生每人救助500元;高中学生每人救助800元;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救助金适当增加。
(三)贫困大学生救助项目
1、救助对象
2022年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大学本科及以上,属于低保户子女或享受脱贫政策户的子女。
2、救助奖励金额
(1)符合以上条件,每人救助3000元。
(2)考入清华、北大的学生,特殊奖励5000元。
(四)自捐自助与支持自捐自助项目
自捐自助,指行政村或县直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对本村村民、本单位干部职工、本学校学生老师组织的捐助活动;
支持自捐自助,是指县慈善总会受邀参加村或单位组织自捐自助活动时,给予额外救助。这是台前县慈善救助工作的创新项目,目的是拯危救急帮助遭遇不幸的人脱离困境,同时也是对群众自发捐助行为的鼓励与支持。
实施“凯安康医疗扶贫”冠名救助项目
县慈善总会与县人民医院、县新区医院和濮阳市凯安康商贸有限公司四方合作,对我县辖区内患有骨关节疾病需置换关节器材者,患有脊柱疾病需安放钉棒系统者,进行资助补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验证属于台前籍人员;
2、验证在台前县人民医院做脊柱手术;
3、验证在新区医院置换关节(全髋关节,全膝关节)。
4、持县人民医院证明或新区医院证明到凯安康商贸有限公司办理手续,然后到县慈善总会领取补贴金。
争取和配合上级救助项目
1、根据省、市慈善总会2022年救助方案,县慈善总会积极向省、市慈善机构申报救助项目和争取救助资金,为我县更多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2、对省、市慈善机构直接下达的救助项目,县慈善总会全力配合协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申请救助者所在的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当年未组织群众捐款,原则上不予救助。
(二)“扶危济困送温暖”项目救助对象中的农村居民,需经“户捐、乡存、村用”资金予以救助后,县慈善总会再予以救助。
(三)县直单位的大病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5万元以上,可直接到县慈善总会申请救助;患者单位如果组织自捐自助活动,可邀请县慈善总会派人参加。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乡镇慈善分会或所在单位严格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乡镇慈善分会办公室主任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上报县慈善总会。
(二)受理救助程序
申报的救助材料由慈善总会执行理事会受理,提出初步救助意见;会长主持驻会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研究确立拟救助对象;所在乡村或县直单位分别在本村、本单位张榜公布;县慈善总会通过电视台向全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无异议最后确定救助对象。
救助活动结束,救助资料由县慈善总会驻会人员签字存档,留供有关部门审核或查考。
(三)实施救助所需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3、单位、村、乡镇分会的证明。
4、填写申请救助表,并附照片两张。
5、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病例首页。
6、县、乡医保中心出具的报销手续。
7、二次报销和有关商业保险报销手续。
8、乡镇财政所出具“户捐、乡存、村用”救助金证明。
9、其他有关证明。
(四)贫困大学生救助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大学录取通知书。
3、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4、乡、村或单位证明。
5、低保户或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证明。
6、填写贫困大学生救助表,张贴照片。
7、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底。
8、如有其他部门救助,慈善总会不重复救助。
四资金来源
1、本县“慈善一日捐”募集的慈善资金;全县国家干部职工、企业、学校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资金。
2、本县“99公益日”活动募集的资金。
3、“户捐、乡存、村用”慈善资金。
4、爱心人士冠名资金。
5、省、市慈善组织支持的慈善资金。
五方案实施
此方案“有爱不再孤单救助”活动由县慈善总会会同县关工委、县妇女联合会、县教育局联合实施;其他救助活动由县慈善总会视救助对象分别与县民政或乡镇、村委会、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本方案由县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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