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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2022〕9号关于印发《台前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2-04-12
浏览量:587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台前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2日

台前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设计与规划医共体运行模式,制定县级层面相关政策制度;

2.制定医共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组织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

3.监督医共体各项政策的落实,负责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和政策的落实;

4.评估医共体的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度;

5.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建设的指示、决定、部署和要求,负责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制定医共体考核、考评标准,负责对医共体各项工作落实、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评估和考核。

二、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建设的批示、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

2.执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3.负责医共体运行的各项政策落实;

4.负责医共体运行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并掌握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向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为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策提出建议;

5.牵头组织开展医共体运行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工作;

6.做好县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联络、沟通工作。

三、医共体主要职责

(一)牵头医院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

2.负责医共体日常运行管理,对成员单位按照院区实施扁平化管理;

3.制定医共体内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涉及资源配置、人员流动、服务流程、业务管理、耗材和药品采购等重大事项决策;

5.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的管理,拥有提名权;

6.负责对医共体内财政投入资金的分配;

7.负责对医共体的评价,收集医共体各项运行数据,分析评价运行状态,供县卫生健康委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策;

8.执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委的决定和要求,推动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

9.组织医共体各专业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医共体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10.加强医共体党建工作,统一管理成员单位的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流战工作等;

11.承担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继续保留基层医疗机构法人资格;

2.接受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院区实施扁平化管理,对牵头医院负责;接受医共体牵头医院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3.承担医共体牵头医院布置和各项工作;参加医共体有关会议,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等提出建议意见;

4.参与讨论医共体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等;对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行政、财务管理和医疗、护理等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意见;

5.在医共体的各项管理制度下,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拥有评价、分配及奖罚权;

6.承担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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