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22〕35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22—2023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前县2022—2023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2日
台前县2022—2023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确保粮食丰产丰收,经研究,我县计划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全县水利建设集中行动,进一步提高抗旱除涝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的原则,利用项目建设带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保证投入,狠抓质量,创新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冬春水利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台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目标
各乡(镇、街道)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底,掀起水利建设集中活动。要科学规划,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确保资金投入,通过疏浚沟渠,做到沟相通、渠相连、小沟入大沟、大沟通河流、排水无阻碍,通过新打和维修机井,使农田机井全覆盖,确保旱能浇、涝能排。
三、实施重点
(一)水利项目建设
1.河南省台前县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60万元,计划清淤疏浚王集灌区等骨干输水渠道15000米,购置部分抗旱灌溉设备。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
2.台前县灵妙河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010万元,起点于孙口镇黄河大道,终点至侯庙镇苗口村,治理总长度15.16公里,包括生态隔离带、生态护岸、河道生态修复、人工浮岛建设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边坡修复、湿生乔木、水缘植物种植、水生物种养等相关配套工程。责任单位为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台前分局。
(二)排涝体系整治工程
1.面上水利建设。吸取2021年及以往旱涝灾害的教训,针对往年旱涝灾害暴露出的工程、管理、维护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组排查,找准水利建设影响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低洼易涝地田块,按5年一遇标准进行除涝治理,逐步健全、完善农田排涝工程体系。对路沟不通的,该建桥的建桥,该建涵管的建涵管,该清淤的清淤,对沟渠各种阻水障碍进行清理拆除,力争达到“沟相通、渠相连、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排水无阻碍”的目标,切实做好面上沟渠清淤疏浚以及桥、涵、道路整修工作,解决好小型灌排工程设施等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
2.坑塘治理。实现乡村坑塘与农田干、支渠或骨干排涝沟连接畅通。对乡村坑塘进行边坡修整、堤岸整理、疏浚等维护,清理坑塘内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和杂草,改善坑塘的蓄水状况和区域水环境,充分高效利用雨水资源,避免雨水资源浪费,确保坑塘能收纳村庄汇流水量,实现排水通畅。
3.设施农业除涝治理。种养大棚等农业设施是除涝重点,各乡(镇、街道)要迅速行动,全面做好种养大棚等农业设施加固及除涝工程建设,农技人员要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筑牢防涝坚实防线。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
(二)深入推进阶段
2022年11月11日—2023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强化对水利基本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逐级落实工程建设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完成情况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考核有效结合起来。
(二)加强工程设计,制订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要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并及时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和具体项目。
(三)强化建设管理,打造优质工程。要不断强化水利建设管理,规范、完善建设程序。对依法依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水利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既要确保进度,又要确保质量和效益。要把水利建设与乡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沟渠及坑塘在清淤、清理垃圾、岸边整理的基础上,明年春天要栽种适宜的绿化苗木,搞好绿化美化。
(四)发挥政策作用,引导群众参与。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各乡(镇、街道)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投工投劳投资,发挥好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支持作用,用政策引导、干部带动等措施,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投入到水利基本建设中来。同时要营造好施工环境,各村要向群众宣传水利建设的重要性,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要紧盯施工现场,根据施工方案提前告知涉及的农户,要配合好施工方浇线撒灰,清理施工现场,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阻碍、敲诈施工行为发生。
(五)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资金整合。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保障资金投入。有项目资金的利用项目资金,没有项目资金的,可以通过乡(镇、街道)自筹、利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等形式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避免重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业部门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水利部门做好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电力部门做好高压线路和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正常使用。
(六)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建后管护。要建管并重,不断加强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意见,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责任。积极推行网格化管护及井长制管护,彻底解决好农田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督导宣传,扎实有序推进。县政府成立督导组,对今冬明春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督导,对行动迅速、进度快、工作扎实的先进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公开曝光,通报追责。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县电视台逐一对每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采访,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要表态发言,确保水利基本建设快速、扎实、有效推进。
(八)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冬春水利建设集中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乡(镇、街道)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评出一类、二类、三类乡(镇、街道),一类乡(镇、街道)各奖励20万元,二类乡(镇、街道)各奖励10万元,三类乡(镇、街道)各奖励5万元,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各罚款10万元,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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