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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文〔2022〕38号关于优抚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2022-10-19
浏览量:9080
濮阳市审计局:

收到《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濮审政法调报〔2022〕1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专项审计查出问题,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高标准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

问题描述: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和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异,年度预算编制不精准,其中:2019年预算支出1449.96万元,决算支出2322万元,超支872.04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1843.81万元,决算支出4145.29万元,超支2301.48万。

整改情况:2020年7月启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后,上级下达的用于社会保险接续的中央专项资金无法列入当年年初预算,导致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一是精准测算。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制度,每年年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当年优抚安置等资金支付情况为基准,结合优抚安置对象变化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精准测算次年资金需求量,按规定程序报批,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二是精准核算。对于因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因开展专项行动而下达的、无法纳入预算的专项资金,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列入专项科目,规范管理、依法使用、精准核算。

二、关于审核监督不到位,造成违规发放优抚补助金1.79万元问题

问题描述: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审核监督不到位,造成向已死亡优抚人员15人发放60岁退役军人补助1.85万元。其中,2022年3月,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追回孙某庆4个月补助(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0.06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15名优抚对象死亡后,因其家属和所属行政村没有及时上报死亡信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数据库未及时更新,导致已死亡优抚对象领取补助金1.79万元。一是迅速启动追缴。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所在乡镇下发追缴函,由属地乡镇组织专人向死亡优抚对象家属追缴违规领取的优抚补助金,已完成追缴任务,追回资金1.79万元。二是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殡葬火化数据与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数据的共享。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2日将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数据与殡葬火化数据进行认真比对,筛查已死亡优抚对象,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更新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花名册,每月10日前按照更新后的花名册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最大限度地提升发放准确率。

三、关于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保障不到位,涉及金额493.57万元问题

问题描述:原台前县民政局2004年至2015年安置的李某明等24名退役军人,先后被分配到原台前县住建局下属自来水公司、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2020年7月上述单位因机构改革被撤销事业编制改制成企业,导致24名退役安置军人身份发生变化,又因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致使24名退役安置军人养老保险欠缴93.68万元、滞纳金361.47万元,欠发2022年1至6月份工资36.42万元,造成退役军人安置待遇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保障不到位问题,相继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研究退役军人待遇落实问题,制定了具体解决措施。目前,上述24名退役军人欠发的2022年1—6月份工资36.42万元已于2022年6月18日发放到位,后续按档案套改工资标准每月正常发放,按规定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性待遇,从今年7月份开始执行。

四、关于台前县人民政府未对退役军人各类保障资金组织有效督导检查问题

问题描述:2019年以来,仅台前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7月至9月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出具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共反馈3个方面13项问题,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健全完善制度10项,台前县人民政府未对退役军人各类保障资金组织有效督导检查。

整改情况:加密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频次,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一是落实日常监管制度。针对上级拨付的或县级匹配的各类退役军人保障资金,全部按照财务规定,列入专门科目,逐一录入由县财政局监管的财务系统。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坚持做好资金管理使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台前县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退役军人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临时发现的、社会反映的或需要推进的事项,随时组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五、关于记账凭证号与明细账不符问题

问题描述: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优抚专项资金未及时登记入账,造成部分记账凭证与明细账不符。例如,11月7号凭证拨入抚恤金907641元,11月10号凭证拨入军休人员增资189300元,而明细账分别是在11月10号凭证和11月12号凭证。

整改情况:针对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优抚专项资金未及时登记入账,造成部分记账凭证与明细账不符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仔细梳理,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优抚专项资金收支未及时登记核算

问题描述: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2020年1月至12月、2021年1月至11月优抚资金专项收入与支出明细账未按发生经济业务或事项及时登记核算,而是全年一次性登记。

整改情况:在未启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之前,2019年至2021年优抚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代为发放,当年12月份统一汇总记账。自2021年12月起,优抚资金发放纳入一卡通系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编制优抚资金发放明细,导入一卡通系统,经县财政局线上审核后发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按时将发放资金登记核算,及时、准确入账。

七、关于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问题描述:审查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机关制度汇编等内控制度文件,发现该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财务管理、审批等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严格按照我县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各类退役军人保障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结合我县财务运行情况,依据相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出台了《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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